Sunday, August 29, 2010

国家广电总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京签署合作协议

  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记者刘培瑜)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扶持培育广播影视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8月26日在北京展览馆举行。协议拟定,在今后5年合作期内,中国进出口银行计划为广播影视企业提供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融资支持,为影视文化走出去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诸鑫强出席了签约仪式。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签约仪式上指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达成,将为影视文化企业利用金融平台和资本市场走出去,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注入强劲动力,将有助于影视文化企业壮大自身实力,提高影视文化产品质量和加强品牌塑造,从而对扩大中国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传播能力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他希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协议承诺和责任,积极发挥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各影视文化企业要抓住时机,充分了解和利用好战略合作协议提供的金融支持,把进出口银行提供的信贷规模和各种综合金融服务用好、用足,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诸鑫强在签约仪式上发表讲话时指出,协议的签订顺应了国家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金融手段助推影视文化出口的重要举措。作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政策性融资主渠道,进出口银行将在广电总局等相关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原则和内容,积极利用各类金融产品支持广播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扶持我国广播影视文化企业走出国门,为加快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广播影视产业繁荣发展,提高广播影视国际传播能力,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约仪式后,国家广电总局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还向参会企业详细解读了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申请融资贷款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

  国家广电总局、中国进出口银行有关部门,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广播影视出口重点企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和金融支持影视文化出口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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