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 (记者 要维维)即日起到年底,太原市政府将牵头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审核。经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将统一发放《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具体清理对象为:具有法定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即日起到9月5日前,各清理责任主体需填写《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汇报执法队伍编制人数、实际人数等信息。9月20日前,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报送材料接受复核,其审查结果上报政府审核批准。10月15日前,市政府将会对审查、审核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示。经审查确认具备执法资格的,12月31日前将统一发放《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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