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策划:主义
轻熟女
我想说的“白奴“,当然不是4500年前贩卖到美洲新大陆为奴的欧洲白人,不是法国画家让·勒扎特的油画《白奴》,也不是美国作家希尔德烈斯的同名小说,那都是些遥远的历史,隔了时空,不关我们痛痒的。我要说的,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甚至,就是我们自己。
白奴者,白领奴隶是也。
说白领是奴隶,工人叔叔和农民伯伯自然不答应:“你们吃香的喝辣的,穿得人模狗样坐在空调房里上班,这还算奴隶?”
白领自己却大多心领神会,相视而笑,是啊,只要你还是白领,就是老板的奴隶,这是社会公理,没什么好说的。更可怕的是,不仅是老板的奴隶,还是好多东西的奴隶,比如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每个月都有大笔支出的车子、让人垂涎欲滴的名牌衣服、没完没了的社交活动,还有,你的远大理想以及必须为此付出的代价,再加上曾经为你赚钱发狂要你赔钱的股票和基金……这些,全是我们的债主,全是我们生命的黄世仁。
报上说了,家住××花园的白领夫妻,由于丈夫一场大病便耗尽家中积蓄,卖房卖车不说,更可怕的是丢掉工作,从白领一下子变身为无业游民,生活水准一落千丈……这样的消息,吓得到没有什么经济实力的小白领,却很难让略有身家的白领心有戚戚,是啊,他们是社会中坚,他们有着重重社会保障,就算生病,除了社保、医保,还有自己购买的大笔商业保险,不至于倾家荡产。
可是他们也怕,怕他们住的房子还没付清贷款就开始嫌小,怕他们开的车子买了没两年就觉得丢人,怕喜欢看时尚杂志的老婆刚刚穿惯JESSICA就开始向往PRADA……刚开始想多挣点钱,是为了吃好的用好的,把日子过好点,享乐的日子如同泡着那只傻青蛙的温开水,总是暖融融地让人迅速适应,水温缓缓升高,我们毫无防备,当有所知觉时已经来不及了。
离了婚的白领女友自称“五养女人”,养房养车养孩子养狗养老妈,已经是五大生活要素的奴隶。可她还不算最惨,更惨的是在这五大件之外,还爱上一个刚出校园的小男生,小男生理所当然花姐姐的钱,再加一条—— 养男人,“六养女人”,算不算女白奴极品?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暧昧,便是爱情历程上最好的也是最坏的阶段。
一段没有暧昧过程的爱情,就像一杯法国名庄好酒被不解风情的人拿起一饮而尽,观色、闻香、品味一概欠奉,酒再好也品不出来,被糟蹋了。
暧昧的滋味最是甜蜜,也最接近爱情的真谛。两情相悦,却又没有挑明,看对方的眼风都透着甜丝丝的亲昵,却又要压抑着,和对方攀比着暗示的分寸,既不能让对方冷着,也不能让人家热着,更不要被旁人发现,成天心如鹿撞,面带喜色,一看就是个幸福的人儿。
暧昧的滋味也最是煎熬,一切全靠猜测,是猜就会错,光是那左右揣摩、上下打量、你进我退、我进你退,心情如坐过山车,没有强健的小身板儿,这么刺激的玩意儿哪能天天坐?所以古往今来,害相思病的多半就是在这个阶段。
一段暧昧,在经历了足够的甜蜜和足够的煎熬,终于按捺不住发展成爱情,那么恭喜你,这将成为你们日后反复回味的一段好日子,也将成为爱情这块大猪肉上鲜红的“合格章”,虽然坊间流传那个合格章也有假冒伪劣,那只能怪你这个质检员水平太次,把关不严。如果双方心有余而机缘不足,暧昧没能终成正果,也不必太过沮丧,因为你已经享受过爱情中最诱人的阶段了,对于内心感觉丰富的人来说,不啻谈过一场恋爱。
需要警惕的是,暖昧分良性与恶性两种。良性暧昧指向爱情,至于后来能不能发展成爱情,那得看天时地利人和。还有一种恶性暧昧,那就是为暧昧而暧昧,换句话说,就是找个人玩感觉,就像一场宴会,你欢天喜地地去了,一看摆满一大桌美味佳肴,正想扑上去大吃一顿,却被正告:只能看看、闻闻,不能吃,那滋味多闹心呀,如果提前告诉你,你还会去吗?
可怕的是,永远不会有人提前告诉你。那个喜欢玩暧昧的人—— 通常是男人—— 以一副“看上你”的模样开头,向你乱抛秋天的菠菜,对你说些意味深长的话,“一不小心”不是肩膀就是手指碰着你,惹得你心慌意乱,天天思量“他到底是不是爱上我了?我有没有爱上他?”你一边想啊想,猜啊猜,脑仁儿都想疼了,一边在他的诱惑下渐入佳境,越看那人越动心,心思被他牵着,柔柔的,痒痒的,忍不住以十二万分热情玩起这个藏头露尾的游戏。正美着呢,突然发现一切戛然而止,你像埋头冲刺的人发现终点不是一根红线,而是一片虚无,傻透了,继续跑也不是,猛地停下来也不是。或者,一切还在继续,玩来玩去还在原地,你也不知道是该打住还是继续向前—— 算你倒霉,碰上这家伙不是因爱而来,仅仅是为了找个玩暧昧的伴。我认识一个男人,每到一个新地方便广撒暧昧种子,他的人生格言是:“和我认识的每个女性保持暧昧关系。”
恶性暧昧是爱情的大敌,你以为它是爱情吧,它不是,且永远不会是。但它又满足了怀春女性的部分情感需求,让你误认为爱情也就是这么回事,明知无望,还是放纵自己沉迷其中,白白耽误大好春光。
分清良性暧昧与恶性暧昧,好好享受指向爱情的暧昧,实在是适婚女青年必须掌握的能力。
还是用狄更斯后面的话来结尾吧:“那是智慧的年代,那是愚昧的年代;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在直奔天堂,我们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暧昧
彪悍
有人告诉我,现代汉语里并没有“彪悍”这个词,我先是大吃一惊,接着才想起来,语文老师教的确实不是“彪悍”,是“剽悍”,读“piaohan”,发音都不一样。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个词如此亲切,如此好用,如此浑然天成,就像古往今来就有它呢?
据考证,最初的来源与两大“牛人”有关。一个是新东方前教师罗永浩,一边教学生英语,一边灌输“剽悍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这种强悍观点。第二个是更牛的牛人郭敬明,他的一位粉丝(抑或真正身份是反郭粉?)想把罗老师的这句话送给他,又怕偶像联想到“剽窃”这么敏感的词,便自作主张改写成“彪悍”,因为郭粉网上网下势力都很强大,生造词从此取代正主,悍然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一大红词。
这个说法实在有趣,但我始终存疑,因为“彪”这个音太过各色,老是联想到由东北传遍全国的词—— “发飙”,究竟是“彪形大汉一般地剽悍”,还是“发飙般地剽悍”更接近“彪悍”的真谛呢?
无论来源如何,彪悍的人已经越来越多。始作俑者郭敬明是当仁不让的彪悍代言人,抄袭不抄袭,实在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却能坦然面对全世界的质疑,我自岿然不动,没有彪悍的内心将何以自处?芙蓉姐姐和杨二车娜姆是女版彪悍代言人,她们悍然挺立在公众视线内,笑也好骂也好,她们都欣然笑纳,笑骂越多,名气越响。
以前的新闻这样说“某国悍然入侵阿富汗”,如今的版本是“某男求欢,被某女悍然拒绝”。男人彪悍到只要“不主动”,就可以堂而皇之“不拒绝、不负责”,那女人不也得慢慢学着彪悍起来,学不会“悍然入侵”,学会“悍然拒绝”总也是好的。
有一天,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我突发奇想,组织一个读书会如何?
朋友们总是吃饭,大饭局小饭局,一吃好多年,从资深美少女吃到花季中年,话题从人生文学变成家长里短、奶粉尿片,这个转变实在郁闷,不想接受却又无可奈何。
我的郁闷显然是有普遍意义的,一群曾经的文学青年积极响应,我们的“爱读书会”热热闹闹地办起来。我们有章程,每次活动有主题、有主持人、有固定流程,还规定书目要求各自回家读,讨论完了还得做作业、写博客,要求多多,快乐也多多。读书人本色被尽情发掘出来,一人一个主意,开心得不得了。
读书会上大家读的都是同一本书,读出的感悟却千差万别,平日熟悉的朋友突然变得陌生起来,原来哪怕朝夕相处,我们也不见得走进对方的内心,只看到别人家常的一面、热爱工作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感性的一面、深刻的一面。
一帮人挺直腰板坐在办公椅上(为了强调读书的严肃性,我们的场地全是正经八百的办公室、会议室,声色场所的不要),为一本书或是一个观点激烈讨论,既有关于人生观的严肃讨论会,也有感性的童年故事会,讲到HIGH处站起来指手画脚,有话憋在肚子里要赶紧抢着讲,不然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 这场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曾经经历过,陌生是因为年代久远,恍若隔世—— 想起来了,这一切有种上世纪80年代的印迹,那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代过去了,留给我们的只是记忆,如今的我们也常聚在一起,有的人甚至一天要赶几个场子,生意、八卦、家务、时尚都是话题,唯独不谈理想和人生,谁要说到这个就会遭到耻笑,被人无情地奉送一个字—— “酸”。而现在,我们有意无意回到上世纪80年代,兴冲冲地做着这件很酸很酸的事情,是我们的格调有待提高,还是日子过着过着又过回去了?也许世事本就如此,太物质了,便需要精神来调和一下;太现实了,又急着找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来补充内心的空虚。
我惊喜地发现,有这个需求的人其实很多很多,无论你是忙得像个陀螺的工作狂还是连地上有钱都不屑弯腰的有钱人,都有可能想在纷乱的日子里开辟出一块小小的心灵自留地,或是三五知己围坐红泥小火炉,或是像我们一样一二十人吵作一团,无论平日的你是什么模样,这个时候都是这两种人:读书的人、说读后感的人。就像从一个热闹的假面舞会出来,清冽的晨风中摘下形形色色的面具,露出那张未经修饰的温润的脸。
爱读书会
摘自《轻熟女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