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律师辩称:激情杀人

  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

  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21岁的药家鑫驾驶小轿车在行驶途中将同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妙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发现呻吟中的张妙在记他的车牌号,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连刺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400余名大学生旁听

  昨日的庭审现场,包括张妙丈夫王辉在内的近30位受害人亲属、数十家媒体以及400余名在校大学生到场旁听。药家鑫的父母没有出现。

  药家鑫进入法庭,在法官叫他坐下时,他直接瘫倒在地。之后,在公诉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记者发现药家鑫在叙述案情时已开始抽泣。公诉人将起诉书宣读完毕让他坐下的瞬间,他跪向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人张妙的爱人和父亲,被法警拉起。

  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了3份证据,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药家鑫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证据提交后,张妙的丈夫当庭说:我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受害方索赔53.6万

  庭审中,民事诉讼部分,受害人家属索赔536640元,其中包括精神赔偿30万元。

  据悉,此前因为意见分歧较大,就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家属与药家鑫的父母一直没能达成协议。原告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质疑被告家人缺乏诚意,认为对方一再回避,从未真诚致歉。

  在开庭的前一天,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告诉记者:“我的要求就是判药家鑫死刑,告慰我女儿在天之灵!”

  据悉,目前被害人家属只拿了15000元的丧葬费,拒绝了药家鑫父母给的另一笔30000元的赔偿。

  自己放弃辩解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药家鑫辩护律师对故意杀人无异议,但要求以自首情节和心理抑郁导致激情杀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则认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当法官问及是否为自己辩护时,药家鑫说自己不辩解。

  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据新华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