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黑龙江进入春防期 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中广网哈尔滨3月25日消息(记者乔仁慧 通讯员李恒庆)记者从昨天召开的黑龙江全省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暨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获悉,3月20日开始,黑龙江省已进入春季防火期,5月31日结束。会议对打赢春季防火保卫战作出了部署,要求春防期间,凡五级以上大风天,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开展不间断的防火巡查,强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春防期间,各地要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并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签订《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行业和单位,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春防正值4月至5月,黑龙江省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落实“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的城乡防火“十六字”要诀,迅速制定完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成立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级政府要发布禁火命令,编制高火险等级天气防火巡查方案,划定责任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对违法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情形严重者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在城区,要指定专人,携带必要的观察设备,设置高点瞭望哨,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在农村,要强化“七户联防”措施,组织巡逻队开展巡逻检查;在作战部署上,公安消防部队要进入二级战备,在重点区域抵近执勤,一线监护,发生火情,立即处置。

  春防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突出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专门队伍,对高层宾馆、饭店以及高层居民住宅楼登记造册并逐一开展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以及消防监控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突出农村和城市老旧棚户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严防发生连营火灾。突出学校、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以及地下商业街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全省社会单位要统一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周”活动,中小学要进行1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1次火场疏散逃生演练。

  春防期间,黑龙江省各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推动社会单位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要督促社会单位认真执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春防期间,力争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员工都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操作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熟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