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已查出102户家庭虚报购房资格 虚报购房资格将记入信用档案
虽然昆明房管部门要求市民在购房前必须填写《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审核购房资格,不过,最近仍有部分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市民抱着侥幸心理递交了《申报表》。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从3月1日起,昆明市已有超过100位购房者虚报购房资格被发现。
已有6套房虚报为一套
昨天下午,市民林女士已经第三次来到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由于前两次未带齐相关证件和证明,她不得不多次来到交易中心办理购房手续。林女士说,感觉目前的购房手续要比以前复杂了许多,并且购房前的审核过程也十分严格。“现在买一套房子,必须要在递交《申报表》后的7个工作日才能得知是否具有购房资格。”不过她觉得,递交《申报表》是为了限制部分投机者炒房,她对繁琐的申报程序表示理解。
正如林女士所说,购房资格审核确实限制了部分炒房行为。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房产管理部门已查出102户家庭虚假承诺、违规申报购房资格,其中92户为昆明本地市民,10户为外地购房家庭。在昆版“限购令”中明确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向其销售住房。凡家庭成员之一的户籍为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家庭均按本市户籍家庭对待。而在递交《申报表》的家庭中,不乏出现已经拥有2套或者2套以上房产,却填写只拥有一套或者没有住房的家庭。其中最典型的是申报为“一户”家庭,结果被查出已经拥有6套房产。对此,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出来的申报者已经作退档处理,并通知相应开发企业严禁为其办理商品房备案。
违规申报者或将被曝光
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重申,目前有关部门已完成涵盖主城四区(含三个开发区)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数据已拷贝至数据库,实现了对主城每套个人住房登记情况的信息联网。即使开发企业不认真审查,违规进行商品房备案,系统仍会每天对数据进行核查处理。发现在限购期内违反规定购房的,将通知开发企业取消合同备案,办理退房。
对于违规申报购房资格者,相关部门下一步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同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履行《申报表》复核责任、错填误填查询信息的,一经查实,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网上销售,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纪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购房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便捷办理申请?
针对前期工作量大的情况,住建部门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市民办理申请核查。
一,市民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填写《申报表》,也可在售楼部填报,再由开发企业送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核查。
二,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在办理公证时在公证处填报办理,再由公证机关转交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核查。
生活新报 记者 袁野 实习生 陶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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