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8月21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郑雄华)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委原副书记、区委政法委原书记虞军明因涉嫌受贿犯罪昨天被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方指控他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涉嫌受贿60余万元。
据了解,1999年至2010年,舟山本土出生的虞军明先后担任舟山市定海区马岙镇党委书记、定海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舟山市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和舟山市定海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舟山市检察院查明,虞军明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业务承接、土地规划、费用减免、户口迁移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6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虞军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另据了解,在检方指控虞军明涉嫌受贿的60余万元中,大部分发生在他在担任舟山市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虞军明受贿案发后,舟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又在该市相关领域立案查处多人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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