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聋哑人小偷公司”被端 指认现场大哭悔过

  

“聋哑人小偷公司”被端指认现场大哭悔过

  

“聋哑人小偷公司”被端指认现场大哭悔过

  偷得的手提电脑和手机 刘筱庆 摄

  春晚”曾上演过一个节目——《小偷公司》,如今这个节目在昆明成为现实:6男4女住在颐欣里小区两室一厅的房间里,他们安排工作——扒窃和交流基本是通过写字和比划手势来完成。这个扒窃团伙在昆明“开业”前,还集体到丽江培训了一个月。“公司”有内部管理规定:“大哥”、“大嫂”奖惩“小弟”的方法很像幼儿园管理小朋友,对表现不好者打耳光、罚款,偷得高档手机和值钱物品的“员工”,则可以得到“大嫂”所画的小红旗、发给的水果糖。

  抓 捕

  回来一个抓一个

  在盘龙公安分局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得到一条信息:在颐欣里小区住着一伙聋哑人,他们每天早出晚归。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盘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穿金路派出所对近期发生在昆明的多起扒窃案件,展开侦查。

  3月1日下午,专案组民警蹲守他们的住处附近,扒窃团伙成员回来一个就抓一个。到当晚11点,10名人员全部被抓获,并从他们的住处查获30部手机、3台笔记本电脑、两台数码相机等物品,总价值16350元。还发现多张保证书。

  讯 问

  拒绝按手印

  民警告诉记者,10名人员全部是聋哑人,分别来自湖南、湖北、广西、广东等省,年龄最大的有21岁,最小的只有16岁。但要弄清这些情况,民警还是费了不少周折:

  1.看不懂他们的手势;

  2.找来手语老师做翻译,根本不予理睬;

  3.如果实在“坚守”不住,就谎报年龄和姓名,还是使警方无从查证;

  4.他们有应对民警的一套办法:用左手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拒绝按手印;保证书上写着“如果错了,罚款百万元”,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象征性的处罚,还是他们之间的“行话”?

  最终,民警还是搞清了他们的身份和作案手段。

  经查,21岁的郭某是“老大”,他来自湖南永兴;21岁女子廖某,是“老大”的女友,负责记账和掌管开支,“员工”称她为“大嫂”。16岁的“打手”朱某,来自广东,也是管理的具体实施者;6人负责偷盗,他们奔波在超市、医院、公交站台进行扒窃。“公司”里还设有一名后勤工作人员。 本报记者 吕世成

  偷到好手机画红旗发水果糖

  培训

  到丽江练手一个月

  在春节前,他们还被“老大”带到丽江进行了一个月的“培训”。

  丽江游客多,很容易下手。如何拎包,如何扒窃,怎么掩护,怎么伪装,如何转移他人视线,郭某把一招招作案手法教给手下。

  一个月后,觉得昆明地盘大,不容易暴露,他们便来到昆明,疯狂作案。从账本上所画的小红旗和奖励的糖果记录来看,仅两个月作案不少于百余次。

  规定

  偷好手机得小红旗

  团伙制定了很多规定,翻看写有“规矩”的纸张,很清楚,但语句不通顺。10条规矩中,有“起床,早点,准备好去做事,不准拖拉;外出‘演戏’(记者注:演戏就是扒窃)不准带任何东西;发生事情,别拖拉最好快点报告”……

  在另外一张纸上写着7条“对付”警察的办法,其中一条就是“如果万一警察或翻译问起,一概回答‘不知道’”。

  手下人人得写保证书。对于奖惩,除“老大”亲自处罚外,一般由打手朱某来实施。对表现不好者,扇耳光,罚钱。对偷得高档手机和物品的人员,“大嫂”廖某每次都要在记账本上画一面小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偷得一般手机的人员,则给予水果糖以示鼓励。

  办案民警称他们这种管理方式叫“幼儿园管理模式”,“哄小孩”的手法起了作用,使得手下心甘情愿地为“老大”挣钱。

  现场

  “大嫂”捶胸大哭

  据民警介绍,10名嫌疑人中除了一名教育释放外,其余9人已被刑事拘留。昨天下午,除了一名负责后勤的女子没有指认现场外,另外8名被警察带到了曾经作案的公交站台、超市和他们租住的地点指认现场。

  “大嫂”廖某第一个指认现场,她是个个性很强的女人。在手语老师的引导下,她不予理睬,头扭向另一边。

  当廖某对摆放在地面的赃物进行指认时,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一只手拍打着胸部。看到此种情况,民警迅速把她押上了警车。而她的男友郭某则显得很冷静,指了指赃物。 (吕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