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南京市消防条例》获得批准,高层建筑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昨天的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批准了《南京市消防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其中,《南京市消防条例》获得批准,意味着今后该市在高层建筑的消防保障,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的性能规定等方面将进一步强化。条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使用发泡聚苯乙烯等可燃泡沫夹芯板”。同时,相关场所使用的燃料也有限制,例如,“不得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地下建筑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液体做燃料,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次,建筑物的地下、半地下、地上4层及以上楼层,都不得新设公共娱乐场所。如果是在条例施行前已经开设的,应当逐步搬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将“三审”
本次会议还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委书记罗志军说,《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是江苏医疗卫生领域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构建了完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在全国是率先之举。制定《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形成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这件法规,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大,要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实行三次审议,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把稳定物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会议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当前物价形势及监控措施的报告。罗志军说,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我们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建立和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加强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和储备,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调价项目,加大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力度,确保今年的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同时要完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保障低收入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罗志军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牢牢把握“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六个注重”的新要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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