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最高法:对法院系统腐败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国际在线报道:国新办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吴玉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振江,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介绍《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我跟进一个问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自身的反腐倡廉很受关注,请熊院长介绍一下近年来我们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熊选国:

  法院既是惩治腐败的一个重要机关,同时法院系统极个别人的腐败犯罪,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是我们反腐败的一项重点。法院系统少数法官的腐败犯罪对司法的公信力、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危害十分严重,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对于法院系统的腐败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第一,加大教育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正面来讲是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审慎地行使好审判权、执行权;从反面来讲,通过一些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最高法院对于全国法院系统发生的极少数法官的腐败犯罪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部署,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二,加大惩处力度。大家都知道,这些年法院系统对于我们自身发生的极少数法官甚至领导干部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加强预防方面的制度建设。

  这些年,最高法院加大了对下级法院司法巡查的力度,制定了关于法官回避,防止人情案干扰等一系列的制度,而且狠抓落实。通过这些措施,通过教育、惩处、预防等方面,加大对法院自身的腐败现象的惩治和预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