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9名酒司机昨夜被拘留

  肖娟 黄进明 王威 邓钢 卢巍

  本报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 邓钢 卢巍)“元旦、春节”临近,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增多,是酒后驾车的高发期,为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昨晚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动300余警力,在全市范围严查酒后驾车,当晚共查处酒后驾车行为44起,其中9人因醉酒驾驶被行政拘留。

  当晚7时44分,徐某驾驶一辆车号为鄂A9Yxxx黑色现代牌小轿车沿古田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古田二路长升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1.7mg/100ml,属醉酒驾车。民警立即暂扣该车,并将徐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徐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行政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市交管局唐昌文局长表示,交管部门将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持续严管不放松,形成高压态势。

  交警提醒,对酒驾者继续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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