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雇凶围殴下属人事局长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上诉

  《法治周末》9月16讯 记者 黄希韦 “人事局局长雇凶殴打下属案”有了最新进展。被告人王俯耕因不满一审判决,向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这是五部委《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3个月以来,又一起因证据问题引发业内关注的案件。

  相关媒体之前报道称,4月9日上午8时许,九江市人才中心主任熊明华在单位门口遭4名年轻人围殴,经法医鉴定,其伤势为轻伤甲级,构成立案标准。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认为,这是一起指使他人报复下属的伤害案件,该案幕后主使为熊明华的顶头上司——九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王俯耕。不久,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王俯耕诉至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8月10日,该案开庭。

  据了解,持续5个小时的庭审,颇为周折。

  在质证环节,王俯耕的辩护人、北京律师许兰亭以及其他几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首先对法医鉴定结论的客观性提出质疑,申请重新鉴定熊明华的伤情。他认为,熊明华伤势不足以构成“轻伤”,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庭前调解才是正常的处理程序,检方的介入实则不当”。

  然而,法官并没有采纳这一重新鉴定的申请。

  随后,该案其他证据的证明力问题、被告人王俯耕究竟是否“授意”或者“指使”袁健等人实施故意伤害熊明华的行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以围殴者袁健此前的口供及审讯录像为主要证据之一,检方称,袁健已交代,是王俯耕默许其打人的想法,并且告诉其不要把熊明华打得太重,只是教训一下他,且注意别被监控探头拍到。

  不过,出乎检方意料的是,袁健在庭上对此完全翻供,表示该案“与王俯耕无关,是我自己以为这样能讨好他才出了这个点子”,但在侦查阶段被审讯时“为求自保,所以把责任推到王局长身上”。

  此外,另一证人高某也出庭,称可证明王俯耕当时并未授意和指使袁健打人。。

  而据王俯耕说,他事先不知也无法预见袁健等人的行为,他承认“我确实无意间向袁发过几句牢骚话,说起和熊在工作上有些恩怨。当时袁提出要教训熊……”但之后,“我立刻就很坚决阻止了他,还叮嘱‘你不要乱搞,不需要你扯我的事’”,“没想到袁真找人打了熊”。

  9月2日,王俯耕收到了一份写有“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判决。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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