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陕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盗伐林木案

  中广网西安9月15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洵 董思贤)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国有林木铁杉16.339立方米,近日,陕西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依法逮捕了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0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周某来到严某家,二人共同预谋在陕西省宁西林业局两河林场国有林内砍伐树木后加工成棺板,由周某负责联系伐树工人、运输和销售板材,严某负责寻找伐树地点和伐树工人的生活供应,获利后二人平均分配。

  2010年7月18日,周某联系到犯罪嫌疑人唐某等3人,约定由唐某等3人具体进行砍伐,唐某在未询问有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欣然答应了。2010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唐某等3人共砍伐我国特有的珍贵树木铁杉六棵(立木蓄积6.981立方米),并用斧子加工成棺板。2010年7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用自己的面包车将棺板运出林场予以出售,非法获利7400元。

  2010年7月2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严某再次雇佣唐某等人盗伐国有林木。从7月28日至7月31日,共砍伐铁杉树八棵(立木蓄积9.358立方米),被接到举报的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一分局当场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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