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7, 2011

文明单位创建增加“民生指标” 上海将出台新标准

  东方网3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记者近日从市文明办获悉,本市将推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镇)、文明小区(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项目的新标准,并改进评选办法,增加“民生指标”以及“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根据《2011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更新后的文明创建标准将着眼于进一步改善民生,通过调整和完善相关指标,加大对各创建主体参与公共服务、公益活动和社会救助活动的考评力度,突出文明创建的社会满意度和群众满意度。

  其中,新版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测评体系将围绕宠物扰民、高空抛物、偷电窃电、小区安全、小区停车等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丰富公共管理内容,完善和优化门前责任、消防安全、公共行为、移风易俗、未成年人教育等创建指标。此外,“文明城区在线考核系统”也将启动,实时展开文明测评。

  记者还了解到,在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将新增“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检验其“道德的血液”。利用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估,引导文明单位自觉履行诚信守法、社会公益、环境保护、文化建设等社会责任,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和社会形象。

  据悉,到2015年,本市力争建成3-4个全国文明城区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15个以上区县达到新版上海文明城区标准,文明城区覆盖率达到80%。

  市级文明社区数量达到80个以上;市级文明小区数量达到2500个以上,占可申创小区比例的60%以上。

  市级文明镇达到60个以上,市级文明村达到500个以上。

  在现有37个规范服务达标窗口行业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行业为全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行业,全市建成40个全行业规范服务行业;在现有15个文明行业的基础上,再建成3-5个行业为上海市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