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31, 2010

悬红通缉发布后 他第一个来自首

   记住这20张脸 举报抓获奖励5000元

  

悬红通缉发布后他第一个来自首

  张权坚信会得到从轻处理 实习记者 董玖永 摄

  这一次,18岁的张权终于作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7月29日一早,正在楚雄州姚安县上响板村家中的他接到了朋友的电话:“昆明公安网上正在通缉你,想好了,要么赶紧逃,要么去自首。”“就那样吧!”他如释重负地在父亲陪伴下前往姚安县公安局前场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自首“何必便宜别人”

  此时,距张权在昆持刀伤害两名工友并畏罪潜逃已经快半年了。这期间,他偷偷打电话给朋友询问两人的伤情,确定他们没有生命危险后,便断定“公安不会再追究”。这起由饮酒过度引发的血案,让他发誓今后不再喝酒,但真心悔改并不会改变他负案在逃人员的身份。

  7月29日,各大媒体刊发了昆明市公安局“严打整治”第6号通告,通缉20名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负案在逃疑犯,对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举报人,每抓获逃犯一名,公安机关将予以5000元奖励。正在玩网游的张权在朋友提醒下点开了昆明市公安局网站,通缉逃犯名单的第5张照片,赫然就是他的面孔。逃跑还是自首?正犹豫时,年迈善良的父母帮张权拿了主意。

  站在姚安县公安局前场镇派出所门口,陪同张权前来自首的父亲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去吧,你才18岁,在里面好好改造,出来重新做人。”张权成为昆明市公安局发布第6号通告后,第一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负案在逃人员。

  昨日一早,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月牙塘派出所的民警启程赶赴姚安将张权押解回昆。归案让张权如释重负,谈及公安悬赏通缉一事,他用玩笑般的语气说:“既然大家都知道了,何必便宜别人?”

  醉酒后刀刺两工友

  在张权看来,发生在今年大年三十的血案是一起“喝酒引发的意外”。

  今年2月13日凌晨,张权接到了来自工友曹某和匡某的喝酒邀约。他到这家位于北市区霖雨路的餐馆打工还不到一个星期,正为不能回家过年而郁闷。3人聊着心事,喝完了近1.2升白酒仍意犹未尽。有人提议到外面的烧烤摊继续喝,但3人兜里根本没钱,张权瞟了一眼桌上从餐馆里带回来的刀,顺手抄起来放进裤兜里:“先跟老板赊账,他要是不同意,我们就掀他的摊。”

  3人又叫上了一名工友,4人在烧烤摊连喝了4件啤酒。在划拳助兴的过程中,张权和曹某为“谁更能喝”发生口角。见两人喝多了,工友忙劝他们回宿舍,烧烤摊老板也同意了几人发工资后再来结账。回到宿舍后,张权和曹某仍在为酒量问题争执不下,情急中,张权一把将曹某推倒在地,曹起身后挥拳打向张权,匡某也上来帮忙。

  “当时我已经醉得站不稳了,突然想起裤兜里有把刀,于是抽出来就一阵乱挥。”看到匡某捂住胸口倒地后,感到疲惫的张权倒在了自己的床上睡觉,迷糊中,他听到了室友打电话报警的声音,他“跳起来拔腿就跑了”。

  坚信会被从轻处理

  张权先是逃到了昆明北市区某小区的朋友家中,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度过了春节。大年初三,他乘车回到了姚安老家,但在正月十五离开家之前,他始终没有勇气向父母坦白这件事,只是偷偷给昆明的朋友打了个电话,确定被自己刺伤的二人伤势并无大碍。随后,他揣着父母给的1700元钱,与同乡踏上了前往上海的火车。

  到上海呆了近一个月,张权工作没找到却花光了身上的钱,打电话回家要钱时,父母第一次和他谈到了自首。“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公安已经到过我家,和我父母说了我在昆明伤人的事。”收到汇款后,张权返回姚安,却没有前往派出所自首,他认为“既然人都没事了,为什么公安还要追究?”

  赋闲在家的几个月里,张权整天玩电脑看小说,在对未来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前往楚雄学开挖机,临行前,看到了昆明市公安局网站贴出的“严打整治”第6号通告。

  “没关系,从里面出来我再去学!”张权相信有了自首情节,他会得到从轻处理。

  本报记者 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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