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6, 2011

“陪睡抵债”被丈夫发现 台一妇人反悔告性侵

  中国台湾网3月27日消息 台湾一李姓妇人,替儿子“陪睡抵债”被丈夫发现后,为自清,3个月后控告张姓男子性侵。张姓男子喊冤说,是对方主动提出“陪睡抵债”,且对方大他15岁,他“勉强接受”。桃园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两人间的性行为是交易性质,并非性侵,处分不起诉。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检方调查发现,李姓妇人(39岁)的儿子向张姓男子(24岁)借款3万元新台币,张姓男子多次找讨债未果,放话“堵人”,李姓妇人担心儿子安全,去年4月下旬主动找张姓男子,提议由她“陪睡抵债”,解决3万元新台币债务。

  两人完成交易后,李姓妇人丈夫获知老婆陪睡抵债大为光火,引发家庭风暴,李姓妇人为自清,3个月后控告张姓男子性侵。张姓男子应讯时喊冤说,李姓妇人大他15岁,原本对她没有兴趣,曾两度拒绝对方提出的要求,但受不了李姓妇人一再挑逗,终于“弃械投降”。

  李姓妇人则坦承提出陪睡抵债的条件,但强调并非主动,是张姓男子带她回家。检察官从而认定,两人间的性行为属于交易性质,并非性侵,全案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