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新社消息,3月16日至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
宁波市检察院指控: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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