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6, 2010

物业费缴纳有望纳入征信管理

  将物业费缴纳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管理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央行和中物协之间多次交换意见,有望实施。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继续担任会长职务的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对《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透露。

  当日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同时,对物业管理行业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这些问题包括: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没有落实、业主大会制度尚待建立、物业承接验收制度不明、征信体系缺失、执法意识淡薄等。它们已引发了行业诸多矛盾和纠纷,成为困扰行业发展、影响企业生存的难题。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至今已有10年,在推进行业立法、开展行业调研、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提出行业主张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

  正是在中物协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始大量出台并付诸实施。

  对于中物协接下来的工作,记者获悉,将仍然致力于推进法制化。中物协最近提出的物业管理行业税收政策、价格政策、物业费纳入征信管理、物业管理师制度、行业调解试点等政策建议,已经引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的关注与回应。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管理事宜已在中物协和国务院法制办、央行间多次交换意见,下一步将进入实质性沟通阶段,商讨具体落实的问题。这一举措如若实施,将不仅是物管行业的大事,也会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影响,还是中国社会征信系统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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