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7, 2010

“出去后,我想做蔬菜生意”

  “出去后,我想做蔬菜生意”

  虽然脸上还带着稚嫩的表情,今年18岁的小明,已经在管教所里度过了三年的时光。这特殊的三年,让他成熟了很多。如今,将要融入社会的他正在思考着:出去后如何养活自己,当家里的顶梁柱。昨日,五华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五华区法院判决的“失足”学员进行回访帮教。

  

“出去后,我想做蔬菜生意”

  管教所的学员正在诉说梦想

  想和父母做生意

  小明 18岁 抢劫罪被判四年

  三年前,年少懵懂的小明,与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鬼混。由于父母在昆明忙于蔬菜生意,对他管教的时间比较少。一次,小明与其他朋友动起歪念,产生抢劫的想法。“当时就感觉很好玩!根本没考虑后果。”小明说。如今,虽然他失去了自由,但四年的刑期将要结束,他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最近我一直在想,我快出去了,到时候想和我父母一起做蔬菜生意,好好生活。我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重新做人。”

  争当文艺骨干

  赵叶 27岁 运输毒品被判无期

  德宏女孩赵叶,因交友不慎,17岁时接触毒品,成为“白色粉末”的奴隶。后来,因运输毒品,她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管教所内,赵叶想过割腕自杀。不知多少个黑夜,她躲在被子里悄悄哭泣。后来,在管教所警官的教导下,赵叶决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由于与生俱来的文艺天赋,赵叶加入了管教所表演队。在舞台灯光的照耀下,赵叶逐渐找回了自信。赵叶说,如今,她懂得了自由的可贵。每天临睡前,她都要反复提醒自己,要积极地改造,不要重蹈覆辙。

  赵叶说,有罪与无罪,仅一步之遥。从前那个无知幼稚的她,成熟了很多。

  在座谈会上,法官们认真倾听学员的诉说,教导他们改过自新,学习一技之长,出去后好好做人。法官们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回访、帮教等延伸教育工作更为重要,后者才是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和家庭的关键环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生活新报 记者 杨雅棋/文 杜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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