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6, 2010

重大“民告官”“一把手”得出庭

  “本市行政应诉工作意见”出台 今后——

  重大“民告官”“一把手”得出庭

  本报讯是否及时应诉、是否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和裁定,已被纳入北京各行政机关的政绩考核内容。今后,重大的“民告官”案件开庭时,主要领导得出庭。

  昨日,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对于争议和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管领导应出庭应诉。《意见》表示,北京将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建立行政应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考核制度。上级行政机关为下级行政机关的“考官”,考核内容包括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等。

  行政机关如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应诉、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将被通报并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上级行政机关须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意见》中明确的相关要求

  出庭应诉时至少应有一名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系该机关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

  法院公开审判行政诉讼案件时,各级行政机关须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旁听,各级行政机关均需制订行政应诉人员培训计划

  各级行政机关需定期向法院通报行政执法动态等;行政应诉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相关行政机关须提出对策建议并报告本级或上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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