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协虹苑物业辞退小区保洁保安续:主管部门称做法不合规

  

协虹苑物业辞退小区保洁保安续:主管部门称做法不合规

  物业发出的告知书。新民网实习生黄佟舟 福泉路495弄回传

  

协虹苑物业辞退小区保洁保安续:主管部门称做法不合规

  位于福泉路495弄的协虹苑。 新民网实习生黄佟舟 福泉路495弄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8月12日,长宁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向新民网记者表示,上海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到期前就撤退协虹苑保安保洁人员,其做法不符合规定。

  长宁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指出,物业只有在服务合同到期后才能撤离小区,在终止服务前则应向相关情况提前通报主管部门。

  另据协虹苑所在的绿园十二村居委会刘主任介绍,居民指责物业无法提供高质量服务,很多房屋维修问题不予解决,但由于历史原因,小区一直未成立业委会,物业也无法动用维修基金,由此就形成了一个困局。

  刘主任表示,就小区物业辞退保洁保卫人员的情况,居委会已先后向新泾镇政府和房地部门反映,经过协商,物业暂时派出一名清洁工充当门卫。目前,事件的协调工作仍在艰难进行中,期间居委会将派员补上物业服务的空白,确保小区安全。

  新民网8月11日曾报道,长宁区协虹苑物业日前辞退所有保洁保卫人员,惹来小区居民争议。物业负责人解释称,做出该决定是长期收不到物业费的无奈之举。(新民网记者 沈文林 实习生 黄佟舟)

  新民网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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