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绿色云南 精彩林改 访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总结表彰暨林业产业发展大会召开前夕,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林改办主任王德祥。

  王德祥说,由于林改涉及千万农民切身利益,关联部门多,辐射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林改作为事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全省上下形成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书记”抓林改,强力推进林改的新局面。省委确定了16位省级领导挂钩联系州市,做好林改督导工作,省政府将林改列为20项督查事项之一,省人大、省政协把林改列为检查和视察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4套班子参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王德祥介绍,为了保证有一支高质量的林改工作队伍,我省从各部门抽调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林改工作队,全省参加林改的工作人员达75.66万人。从2007年起,我省向每一个建制村派驻一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每年派驻1.4万人。明确要求,凡是有林改任务的地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同时也是林改工作队员。高水平的林改工作队伍,为高质量地达到林改工作目标、完成林改任务奠定了基础。

  4年多来,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我省采取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和多方筹集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筹措林改工作经费,保证了林改的顺利推进。王德祥说,我省始终坚持林改的正确方向,坚持执行政策不走样,具体操作不走过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绝不损害农民利益。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实行了村民小组会议通知签收、会议签到、实施方案表决签字、林地界限确认书签字“4签名”和林改前林权现状、林权勘查结果、林权申请登记“3榜公示”制度,确保林改公开、公正、公平。

  王德祥介绍,在加大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力度的同时,我省积极推进林改配套改革,使林改走向纵深。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日益完善,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37亿元资金,对4730.81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出台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已建设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89个,促进了林权流转规范有序开展。完善了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制度,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贷款余额达26.52亿元。森林保险稳步推进。

  王德祥说,林改使我省出现了林业兴旺,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喜人局面。全省2009年造林面积1031万亩,比改革前增加了794万亩。林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2009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459.87亿元,比林改前增长了222.08亿元,增长率达93.4%。林业在富民增收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全省涉林企业从业人数80.42万人、带动农户291.34万户。2009年全省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总收入216.15亿元,农民人均特色经济林收入达710元。

  本报记者 万 涛(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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