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阿克苏男子装修新房遭遇中途加价

  亚心网讯(记者 张铁玲)合同上约定的装修总价是5.5万元,可装修工程量过半后,装修公司要求加价,否则就停工。这件事情让家住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的王先生很窝火,准备乔迁新居的兴奋劲荡然无存。

  今年9月,王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请阿克苏市某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当时该装修公司在小区里贴了征集样板房的装修名额,我想,既然是样板房,那质量肯定没得说,而且价格应该比较合理,就争取了一个装修名额,并预付25000元,和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王先生说。

  然而,事情并不像王先生想像的那样顺利。给新房改水、改电的时候,明明合同约定的用变电线,可装修公司实际上用的是胡杨牌电线。半个月后,王先生发现工程进度很慢,就催装修公司加快装修进度,可该公司竟然提出5.5万元的装修总价会亏本,要求加钱,并且说王先生之前预付的2.5万元已经用完。王先生无奈,又付了1.5万元。

  到11月底,交工的时间到了,王先生却发现施工队停工了,卫生间没有装修,木工活只干了一半,新做的门也是半成品。装修公司说,按合同规定,已完成90%的工程量,要继续开工,必须把余款付清。

  王先生认为,工程量只完成了70%,装修进度太慢,而且总是付款,有一种受骗的感觉。“但是想到合同已经签了,扯皮没什么意思,索性把钱交了让他们快快把活干完。”于是,王先生又付了1.2万元。

  12月中旬,王先生又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说装修用的东西超标了,5.5万元的装修费远远不够,还需追加5000元。“装修用的东西都是根据合同预算买的,怎么会超标呢?”王先生说,“现在我和装修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真不知道搬进新房后如果发现装修上有问题该怎么办?”

  对此,地区工商局消保科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考察装修公司的资质;查看装修公司提供的预算时,应要求其详细说明所有项目的装修方法,且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字眼;要标明所用建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等,详细列出所有材料的单价、用量、面积、总价等。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名称(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房屋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方式;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工程保修内容、期限;装饰装修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在装修前要做好预算,最好自己购买装修材料,有条件的,可聘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另外,不要轻信“低报价装修”,要一一核对、查看好每一道工序,避免落入“低价装修”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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