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广州南岗村原村主任涉黑获刑16年 赌博赢钱发家

  50万元贿选村长横行乡里 “村主任”殷卓波一审获刑16年

  殷卓波涉黑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陈文宇报道:村主任披着“虎皮”组织黑社会犯罪团伙,为非作歹最终走进监牢。24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原村主任殷卓波涉黑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殷卓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6年,处罚金22万元。其团伙成员周志仲、周良堃、谢达焯、周世亮等18人则被判处9至1年有期徒刑。 

  广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殷卓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殷卓波受贿所得人民币25万元上缴国库;殷卓波强迫交易的获利人民币56万元和侵占的人民币6.5万元,发还给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

  赌博赢钱树山头  50万元贿选村长

  当年殷卓波因赌博赢了钱而“衣锦还乡”,并有了不少手下。2008年殷卓波参加村长竞选。区某洪、周某亮等人是他的竞争对手。在殷卓波看来,竞选村长,主要是拉选票,拉拢民心。他说:“我做了几件事情。一是请选民吃饭拉票。二是指使周志仲等几十人在村里除三元岗片的地方巡逻、把守村口、路口,防止、阻止区某洪等候选人进村的东周、西周、庙周等片区给选民派钱、拉选票,同时也给村民造成心理压力,当中还特别交代周良堃用摄像机将其他参选人派钱拉票的情况拍下来。三是通过各社社长、社委,给每位选民200元进行贿选,用了接近50万元。最后,我在2008年5月份的投票中得票2000多张,以绝对优势当上村长。”

  收“综治费”疯狂敛财  阻高铁施工横行乡里

  成为村长后,殷卓波横行乡里。殷卓波供述:2006年2月,因为收购废品的问题,林志球和区荣照及其工人发生争端,区荣照叫人殴打林志球,砍伤了跟林志球在一起的欧阳广益。“于是我让林志球叫上球狮会的人,并让林志球通过朋友以每人100-200元的价格请了外省人,黄顺峰也叫了人,总共近百人持刀、木棍、铁水管等将区荣照的废品收购点砸了。”

  敛财是殷卓波的重要活动。据“马仔”周良堃供述:“2008年12月份南岗村三社有74亩多鱼塘承租期到了,原承租人龚湖安想续租。龚湖安找殷卓波时,殷卓波说可以帮忙,但要收25万元的‘转手费’,龚湖安只能同意。”

  据查,与此同时,殷卓波指使组织成员带领治安队员,强行向南岗村内的工厂、企业、商铺、卖淫女等收取“综合治理费”等高额费用。殷卓波还指使多名组织成员和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到广清高速公路扩建工地和武广高速铁路施工现场,采用暴力、威胁、堵路等手段阻碍施工,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此外,殷卓波还通过强迫交易、受贿、职务侵占、赌博、非法拘禁等手段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鲁钇山、穗法宣、陈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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