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16日电(记者梁娟)记者从陕西省林业厅了解到,陕西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1.48亿亩集体林全部完成野外勘界和确权工作。
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7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启动,改革共涉及全省104个县(市、区)、391万农户、1547万林农。目前陕西省提前一年完成了林改任务,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据统计,陕西省14809.5万亩集体林中,家庭承包占76.1%;拍卖及大户承包占7.1%;集体股份合作经营占14.3%;保留在集体经营占2.5%。签订承包合同348.6万份,占应签合同面积的100%。
据介绍,陕西把家庭承包作为明晰产权的主要方式,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采取大户、联户等形式发包。在制定村组林地承包方案时,充分尊重村组群众意愿。按照“上级让下级、国有让集体、集体让个人”的原则,通过协商化解矛盾,为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
通过林改,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测算,全省林农户均承包16.3亩林地,以林木价值测算,资产性收益就达1.2万元。今年,全省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经济林、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经营性收入达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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