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环保部:对环境信息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日前强调,加大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刻不容缓。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公布环境信息不能避重就轻,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潘岳指出,近期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事件,再一次凸显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环保部门应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力求环境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完整。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要全方位、深入客观地关注环境信息,发挥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

  潘岳在谈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时表示,一是做到环境信息公开要及时。要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不拖延、不隐瞒。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满足于一季度、半年甚至一年发布一次环境信息,而要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随时发布环境信息,让公众对环境信息有动态、纵深的了解。

  二是做到环境信息公开要实事求是,避免误导,不夸大、不缩小。既要全面公布成果,也要如实反映问题。

  三是做到环境信息公开要完整。公开的信息要翔实具体,避免含混,不掩饰、不回避。地方政府和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对于环境信息公开不能简而言之,以笼统概括和专业术语将关键问题含混带过,更不能对可能影响公众乃至社会的环境隐患及整改方案等略而不谈。要让公众能看懂,能看透,能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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