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经济成功实现“保八”的增长目标,房地产行业功不可没。而就在市场成交火爆,房价不断上扬的同时,少数企业为追逐暴利空间,不惜抛弃诚信经营理念,对消费者造成诸多困扰。而就在房地产成交大幅回升的同时,房地产类消费投诉数量也大幅回升,上海的“楼脆脆”、成都的“楼歪歪”、北京的“壁炉门”等,各地的房地产“质量门”层出不穷,住宅安全问题在过去的一年当中不断牵动着公众的神经。
近日,有业主投诉称,由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晟集团”)所承建开发的钱隆天下楼盘不按合同办事,而且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整改。
福晟集团信用低合同条款难实现?
近日,有业主向中国企业新闻网反映称,在福晟集团开发的钱隆天下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福晟集团却不讲信用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据钱隆天下3号楼业主林女士反映,钱隆天下于2008年8月交的房子,但是办理房产证的事件却有存在延迟的情况,直到2010年才办理好,原本里合同规定只要有延期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就会赔偿给业主1%的房款作为违约金,但是事情过去已久,开发商那边却迟迟没有消息。
“而且房屋的质量还不过关,墙体还出现了漏水现象,反映到开发商,开发商还狡辩说是我们自己装修时搞坏的,和他们没有关系,这简直就是逃避责任,我们装修就是按照房子原先的结构去进行的,根本没有更改,怎么可能会是我们自己装修是搞坏掉,”林女士气愤的告诉中国企业新闻网。
为此,中国企业新闻网于8月31日联系上福晟集团,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林女士所说的情况会和有关负责人汇报,但是直到本网发稿时福晟集团方面对于林女士所说的情况没有进行任何回复。
福晟广告渐欲迷人眼夸大其辞惑人心?
无独有偶,来自钱隆御景(福晟集团另一个楼盘)的业主向中国企业新闻网反映称,钱隆御景实际景观工程和宣传图纸存在很大的差别,福晟集团在宣传钱隆御景时所说的小区内设游泳池及架空层改为景观、戏水等承诺在交房时均未兑现。
为此,中国企业新闻网特地联系了福晟集团,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都是宣传需要。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田律师告诉中国企业新闻网:广告时代刺激了楼市的发展,更推动了楼市的发展。曾经“一花入个眼”,现在已经是“乱花迷人眼”了。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精美辞藻里,购房者很难不被迷惑甚至像歌中所唱的“迷失了自己”。
楼盘广告是购房者获取房屋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其真假决定着获取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一些楼盘广告用优美的文笔渲染虚假的价值,以华丽的辞藻勾画出虚假的画面和承诺以图瞒天过海。在供不应求的年代,这种想法或许行得通,但在买方市场中,特别是到处都在喊打假的今天,律师认为,这无异于短期自杀行为。
同时,购房合同和相应的条约合同的内容至关重要,有了合同条款就有了法律的保护,有了自我维权的依据。在这里,专家特别提醒,在合同中,应该特别注意违约的条款内容,比如说,赔付率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你要注意违约责任方,就是说你应该注意和你签合同是开发商还是中介代理公司,一定要明确,出现问题后,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福晟集团合同条款难实现业主应把握诉讼时效
田律师还表示,开发商延期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情况相当普遍,“恐怕80%以上楼盘的业主都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到房产证”。像林女士所在的钱隆天下小区业主遇见的情况,因为是合同中本来就规定的条款,所以开发商既然有延期办理房产证的事实在先,开发商应该要对这一事情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说法。
业主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当业主与开发商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成本低,效率高,无论是对业主还是开发商,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业主协商和解建议,业主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导致业主财产损失扩大的,开发商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协商未果,合同中又有关于违约金赔偿的的规定,就走仲裁途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是“一裁终决”;如果合同没有关于仲裁的规定,就直接诉诸法院。即便开发商在签合同时将此条划去,未就办理房产证的期限进行约定,业主依然可以按照法律条款进行维权。另外,业主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属于追回债权,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
至发稿时止,福晟集团未对上述业主反映问题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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