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亮相
服务型政府将成为政府治理新模式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李俊杰 伍洲奇 实习生 曲弯弯/文 本报记者 周涛/图
“湖南现在面临着法治建设的最好历史时期之一,融合着天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利(湖南省委省政府善于、勇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人和(湖南百姓的高度呼唤)”。8月21日上午,在长沙举办的第二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的开幕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如是评价。
而此次论坛的主题便是“服务型政府法治化”。论坛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亮相。征求意见稿分为8章,共206条。
据论坛组委会执行秘书长、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教授介绍,《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延续和配套,前两部法规立足于政府的行政程序和行政边界,后者则偏重行政质量,三者一脉相承。
在袁曙宏看来,多年以来,他一直在思考“法治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是什么”这一重要问题,湖南近几年的法治事件给了他答案:地方推进法治对推动发展、深入改革、维护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这也是我国首部把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义务的省级政府规章。
服务型政府是政府治理模式的更新
从字面理解,“服务型政府”由两个基本词汇组成:“服务型”和“政府”。
关于“服务”,词典上的解释是:“为一定的对象工作”。可见,服务就是为他人提供非实物的使用价值的活动。
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需要明确的是,是否是服务型政府,不能单纯地从政府是否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量上来衡量,而是在公共服务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即在政民关系中,到底是官本位还是民本位,是权力本位还是社会本位,在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中,服务价值始终处于次生价值,在社会治理的价值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只有服务型政府才第一次把服务价值置于价值体系的核心,作为社会治理的终极价值,并依据这一价值创设公共管理的制度、过程和行为模式。
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张穹在此次论坛讲话中指出,从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来看,政府行政模式主要经历了统治型政府、管理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三个阶段。(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服务型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的进步。从本质上来看,服务型政府具有两个社会进步的标志。第一,服务型政府锁定了政府的强权、恣意和傲慢,回归服务于社会的本质。第二,服务型政府以先进性为标志,体现的是现代行政已经从命令的服从、单向的强权理念,转化为服务与合作的双向沟通机制,追求社会服务和对公共事物的柔性治理,它摒弃传统硬性管理形式,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建设互信和谐的良好关系。
政府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
《法制周报》记者发现,在《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将政府服务定义为包括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其中,公共服务指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和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而管理服务则指机关在实施积极社会管理中的服务活动。
其中,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两类。公共服务由各级人民政府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提供。
公共服务包括以下内容:社会保障类公共服务,囊括就业促进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等。社会事业类公共服务则囊括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科技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用事业类公共服务囊括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公用设施服务、公共交通服务、邮政服务、通信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则囊括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扶贫服务等。
关于社会救助服务这一块,《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解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的困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事业发展,保障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依法享有相应的社会救助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到,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依法答复。
此外,应当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媒体宣传、发放政府服务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使相关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晓。(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同时,要把政府服务的实施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政府服务违法行为将被问责
不少民众认为,名目繁多的各种庆典和论坛,多数存在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现象,且劳民伤财。
在《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着重提到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精简会议,精简文件、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所需费用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在精简会议上,建议简化程序,倡导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监察部门。
一般情况下,这个机构对受理的投诉事宜,要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投诉案件办结后,投诉中心或机构应当把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府服务违法行为,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据了解,《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将于2011年4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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