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杏花岭21名监督员收到聘书

  可明察暗访随时质询公安工作

  本报讯 (记者 王 丽)8月26日,来自辖区各单位的21人收到了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颁发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书。他们将在随后的两年内对杏花岭分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就了解调查到的情况随时到被监督部门进行质询。

  这21名监督员中有杏花岭区的人大代表,也有来自街道办事处、企业、中学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杏花岭分局明确监督员可以就分局各科所队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公道正派用好手中的权力,是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结果,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优质服务等内容展开监督,同时拥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评议权。监督员有权了解公安杏花岭分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进行质询;有权对分局各科所队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馈调查了解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权监督分局各科所队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和对所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权根据了解的情况,对公安杏花岭分局政风行风建设作出公正评价。政风行风监督员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到被监督部门质询。同时,杏花岭分局要求被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回答监督员的问题,不得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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