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贩子很难再缺斤少两了
菜场主办方须统一配秤
《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今年苏州市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日前,苏州市法制办公布了《苏州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明确指出,农贸市场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把经营所需的计量器具作为开办市场的必备硬件之一,做好维修更新工作,对计量器具实行以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管理。
近年来,商品量不准的现象比较普遍,江苏省也对贸易计量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但是由于地方差异,对于农贸市场的规定比较概括。为此,《办法》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单独规定,将已经实施的“四统一”管理模式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定,改变了由原来从单纯抓经营者到主办者与经营者同时抓,以使主办者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
《办法》指出,农贸市场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把经营所需的计量器具作为开办市场的必备硬件之一,做好维修更新工作,对计量器具实行以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管理。农贸市场主办者是农贸市场计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市场计量工作。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主办者应加强对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在显著位置设置便于公众复验的计量器具,按照国家规定登记造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强制检定。
《办法》还规定,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量表(计)等计量器具,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的经营者申请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和使用。按批送检的,平均误差应当小于或等于零。平均误差大于零的,应判定为不合格。此外,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更换的,由经营者负责更换。
此外,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办法》根据其危害程度轻重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对计量校准机构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在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加装作弊装置或功能等性质比较恶劣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比较重的处罚。对其他一般性的、危害后果不大的违法行为,均采取较轻的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立法理念。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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