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3, 2010

强光影响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谨慎驾驶

  核心提示:夏日炎炎,走在大马路上您是否觉得来来往往的车辆反光特别恍眼?是否经常被高大建筑的玻璃外墙反光“刺”到眼睛?此类“光污染”正在悄悄化身为交通隐患。

  【温州网•原创报道】郑先生家住上陡门,由于工作的关系,每天早上他都要驱车自西向东经过黎明西路。他发现,每当开到黎明西路中段的时候,前面一座建筑物广告牌反射的强光直刺双眼,干扰驾驶。“非常刺眼,眼睛都睁不开,这样开车很危险。”

  9月2日上午8点10分,记者由洪殿驱车前往黎明西路。在黎明立交桥上能看到远处反射的阳光。由于多云天气,光照稍弱,不至于刺得张不开眼,可是明恍恍的让人很不舒服。从黎明立交桥下来至灰桥数码广场一段,都能看见这片反光。

  原来,郑先生所说的“广告牌”是南站天桥东侧东方大厦30至34层的玻璃幕墙,在强光的照射下,郑先生误以为是大楼上的广告牌。记者目测,这片玻璃墙体大概200平米,仿佛一面大镜子被安置在东方大厦楼顶,其反射效果可想而知。

  18路公交的终点站在黎明立交桥,来回的路线都经过黎明西路。一位18路公交的司机说:“黎明西路是东西走向的,早上和旁晚都有阳光刺眼。”记者指向东方大厦的反光玻璃幕墙时,司机师傅有些惊讶:“原来是玻璃墙,平时没注意,我一直以为是广告牌反光。”

强光影响交通安全交警提醒谨慎驾驶

  9月2日上午 多云 东方大厦的玻璃幕墙反光亦如此强烈

  记者又询问了几位市区的司机朋友,他们都表示平时在其他道路上也有“被反光”的驾驶经历。“有时突然前面什么地方有光刺到眼睛,眼睛眯一眯,头低一低也就过去了。”

  明亮的交通隐患

  今年年初,九三学社温州市委会秘书长林华鸣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限制城市过度亮化避免管污染的伤害》议案,议案中特别提到:“不适当的照明会带来眩光,引起眼部不适,影响行人和司机的视觉与情绪,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记者走上市区街头,发现,其实像郑先生描述的情况不在少数。据了解,市区道路对汽车驾驶员和行人的正常出行构成影响的光源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市区很多写字楼的外墙完全是玻璃幕墙,许多店面的门、橱窗以玻璃为材料。这些玻璃就像许多面镜子,在不同时节,不同时间会向各个角度反射阳光或其他人造光源,很有可能刺激到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或行人的双眼,影响司机正常驾驶。

  第二类,建筑物表面的LED字幕、彩色霓虹灯和大型灯光。市政园林局市容管理科的戴科员告诉记者:“曾经有这么一件案例。马鞍池和龟湖路交接的丁字路口有个红绿灯,红绿灯后面是工商银行,工商银行的LED字幕刚好是红色的,位置恰好在红绿灯的后面。那段时间,很多司机就因为混淆了红绿灯和LED字幕,而造成交通违章。发现后,我们对LED字母进行了整改。”

  第三类,就是车辆自身的反光和大灯灯光。由于我市近几年汽车数量陡增,马路上到处都是明晃晃的汽车,太阳照射到车体上产生的反射光非常恍眼,行人和来车很容易被这些锃亮锃亮的汽车刺到眼睛,在车速高的情况下很容易酿成车祸。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的叶警官说,有过光污染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案例。“曾经发生过会车时因为司机都使用远光灯,而相互影响视线,造成车辆相撞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强光影响交通安全交警提醒谨慎驾驶

  阳光下大多汽车都显得过于“光彩照人”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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