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 许巧娜)年底要“五都”选举了!为帮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投上一票,阿土伯想把户口迁到支持的候选人的选区。
阿土伯自己想,大家都在“迁户口”,为了支持自己的候选人迁户口,大概不能算“违法”吧!可是,台检调部门却不一定这么认为。
这就是台湾选举文化中,独特的“幽灵人口”现象:每逢选举,总有选民发现,“咦,为什么这个陌生人也有投票权?他是谁?最近,台媒更爆出国民党与民进党互相质疑对方组织投票部队,让每逢选举才出来活动的“幽灵人口”再次引起广泛关注。
来无影去无踪 “幽灵人口”只为选举存在
最近,民进党质疑蓝营支持者从桃园迁到台北县,国民党则质疑绿营支持者从屏东迁到大台中,双方都要求台户政机关要预防动员“幽灵人口”。按照台湾民政部门的认定,区别正常人口迁徙与“幽灵人口”的关键在于,只要一个户籍地址有3户以上、1户有10人以上、1户聚集5人与户主无任何关系者,就有“幽灵人口”嫌疑,会被地检署加强排查。
究竟怎样才算“幽灵人口”?对此,曾任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的叶雪鹏认为,出于为特定候选人投票的目的,把自己的户籍迁到某一特定处所,但本人仍然留在原来的地方生活,这样就是“幽灵人口”。这样的户籍迁移往往具有政治性目的,也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别有用心的人士为了控制选票而动员的投票部队。
台中县政府民政处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解释,为了支持特定候选人,在选前4个月迁移户籍,但却没有居住事实,造成选举结果的不正确,便可以定义为“幽灵人口”。
据记者了解,“幽灵人口”的问题最早见于上世纪90年代,因为大众媒体的广泛报道而为人所知。因为牵涉到选举风气,“幽灵人口”问题每逢选举都会被提及。每次像“五都”选举这样的选举年到来之时,台湾检调部门都会高度紧张,可以说,“幽灵人口”问题的严重性,几乎等同于贿选。
而台湾当局对于“幽灵人口”的管控也很严格。根据台湾“选罢法”规定,投票日前4个月是编造选举人名册基准日,因此“幽灵人口”须于投票日前4个月迁移户籍,如被户政与警方发现没有居住事实,会通知当事人迁出,如不迁出,将以不实申报为由,依据“户籍罚锾处罚金额基准表”罚款6000元新台币。
如果当事人跑去投票,那就不是行政罚锾就能了事,而是触犯“刑法”,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两难拨千斤“五都” 不易操作“幽灵人口”
然而,选举的制胜关键在于比对手赢得更多选票,那么选票从哪来?俗话说开源节流,选举时可变为“开源截流”,“截”住已有选票不要流失,再“开”拓出新的票源,就能胜算大增。
因此,即使台湾当局对“幽灵人口”排查再严格,仍有人愿意“顶风作案”。
国民党“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研究员黄丰鉴表示,依照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5条相关规定,已在去年“三合一”选举中投完票的选民,只要在今年“五都”市长选举日前4个月把户籍迁入某一辖区,就可以取得该区域所在都市市长的选举权。换句话说,如果蓝绿双方都大量动员这种“幽灵人口”,不仅可能引起全台人口户籍大迁移的混乱场面,也会被不同地区的候选人利用来进行利益交换。
台湾户籍制度与大陆不同,民众要迁移户籍程序相对简单,认定“幽灵人口”只能以是否有居住事实为准。像金门、澎湖等离岛地区,以及村、里长等基层选举,因为涉及选民数量较少,少则几十上百票就能分出胜负,因此经常爆出“幽灵人口”问题。仅是去年的县市长选举,金门县就锁定3215名 “幽灵人口”,另外查处“异常迁籍”情形者就有838名。这些“幽灵人口”设籍地点非常特殊,例如迁入租车行、旅馆、寺庙、冷冻工厂、酸白菜工厂等地,是不是“幽灵人口”一看即知。
相对于以上 “小打小闹”就能搞定的情形,“五都”选举可谓庞然大物。不仅选举区域庞大,选票动辄以万计,这让“幽灵人口”的动员相对困难。黄丰鉴认为,台湾政党竞争极为激烈,选民也被媒体培养成高度热衷的“选举动物”。此次“五都”之战两大阵营间竞争的烈度将“更倍于以往”,虽然利用“幽灵选票”掌控某一区域选情难度不小,但并非没有可能。而黄丰鉴更于年初县市升格案完成之时,就提醒台选举机构应及早防范“幽灵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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