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记者张庶卓)日前,农发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于7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对象包括农发行各级行。检查内容包括自2008年以来,各级行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情况,具体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各级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规定》、《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历年《统计报表制度》和《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是统计数据报送的质量。重点检查各级行非现场监管报表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各报表数据报送是否及时、准确,特别是统计数据与原始凭证、账表的一致性。
三是统计资料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历史文档的收集整理工作,包括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人民银行报表、行内统计报表以及各类统计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四是统计工作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的建立以及执行情况。
五是统计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到位,是否定期开展统计培训,统计人员对本岗位统计业务的熟练程度,统计人员轮换有没有做好交接工作等。
六是统计工作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机构是否按总行要求配置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是否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等。
七是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情况。包括利用统计造假表、做假账;拒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超越权限擅自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和泄露统计信息;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这次大检查包括三个阶段。7月上旬至7月20日为自查阶段。各级行要完成辖内的自查工作。7月20日至8月20日为抽查阶段。各省级分行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辖内被检查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工作主要采取查阅文件、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手段。总行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若干检查组,赴部分分行进行抽查。8月20日至8月底为处理和总结阶段。各级行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认真总结,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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