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11

嘉兴两商场被“喜羊羊”告了

  本报讯 热门国产动漫《喜羊羊与灰太狼》一经播出便深受各年龄层观众的喜爱,更被业内人士称为国内动漫产业第一品牌。

  随着动画片的热播,“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也风靡一时,一些商家看中了这里的商机,纷纷大量生产印有“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的各类衍生商品。

  不过,这些可爱的卡通形象并不是商家能随便擅自使用的。

  日前,嘉兴市的两家知名大型商场就因涉嫌侵权被告上了法庭,原告是“喜羊羊”的卡通形象著作权人——广东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

  这两家商场分别涉及三起和四起案件,涉及的侵权商品有笔袋、被子、三件套床上用品等。

  这些涉嫌侵权的商品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产品上印有“喜羊羊”或是“美羊羊”的动漫形象。

  有知情人说,原告在发现被侵权后,都会去商场里购买这些产品,然后将这些产品都作为上诉证据。

  目前,嘉兴市南湖法院已经受理了这批案件。七个案件,原告一共索赔47万元。

  法院将择日开审此案。

  本报通讯员 南历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