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曹丽薇)16岁的康某和兄长一起到朋友家喝酒,半夜上厕所归来误入朋友邻居家中,并对屋主试图进行强奸未遂。昨天记者获悉,康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事发后,其兄长因提供假证言,被行政拘留10天。
去年10月15日晚,康氏两兄弟到石景山衙门口找朋友张某喝酒,天色已晚便留宿在朋友家。次日凌晨3点,康某到楼道上厕所,返回房间时,误入到邻居王女士的家中,看到王女士正在熟睡,试图强奸王女士。经过王女士的挣扎,小康没能得逞,害怕的他抢走了王女士的手机后逃跑。小康的哥哥知道此事后,马上带着弟弟到王女士家道歉,并将手机还给了王女士。一天后,小康在哥哥的陪同下,再次买了水果看望王女士,可是王女士已经报警,康氏两兄弟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作为兄长,护弟心切,小康的哥哥向民警称是自己试图强奸王女士。在民警准备让张某前来认人时,见无法再隐瞒的哥哥,只好坦白自己替弟弟顶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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