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参保居民多缴多得,未缴者领取60元基础养老金
○低水平起步,今后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学者关注中国农村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近日指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诸多任务中,要把尽快弥补制度缺失作为优先目标,相对于其他矛盾,一部分社会群体没有基本保障的制度安排是最大的不公平。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后,长沙市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参保,最低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长沙报道
张剑飞:公共财政要向穷人倾斜
60元钱是个什么概念?在昨天举行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给大家算了个细账:在农村,这意味着老人家们每个月大概可以称8斤肉,孙子们来了可以吃顿肉。
“开会我是不主张摆花的,有个麦克风就行了,公共财政要向穷人倾斜,要向那些没有办法的人倾斜。”张剑飞说。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估算,这次长沙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级财政需投入5.8个亿,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补助0.6亿元,市本级财政需投入2.5亿元,区、县(市)财政需投入2.7亿元。
张剑飞说,现在社会上真正困难的是那些没有社会保障的人,特别是老人。用5.8个亿就解决了所有人的社保问题,没有比这更划算的投资了。据悉,该项惠民政策至少惠及农村60多万60岁以上的老人,在城镇这一数字估计也在10万以上。
张剑飞说,我们要提倡勤俭办一切事物,严格控制行政开支,降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造价。
缴费标准分五个档次
最迟到10月份,长沙地区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凡是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每月至少可领到60元养老金。这一惠民新政从7月1日起实施,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尽快将养老金补发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这次出台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填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财政补贴政策包括入口补贴和出口补助,入口补贴即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补贴30元,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补贴5元;出口补助即基础养老金补助,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定为每人每月60元,比国家新农保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55元增加5元。同时,政府对城乡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城乡三无人员等特困群体代缴最低档次的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划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部分人可以补缴费
按照规定,《办法》实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在办法实行之日年满45周岁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但本办法实行之日,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可按上述缴费档次和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在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联社缴费
长沙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信息确认和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信用联社缴费。
[问与答]
1.基础养老金将来还会增加吗?
“60元钱可能并不多,但至少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是低水平起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地方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将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2.如何确保基金安全,不被挪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计账、核算。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从一开始就做实,决不允许有任何挤占挪用现象。
3.与现行低保、五保冲突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现行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贫助残等政策不相冲突,只会叠加,不会冲销。
新闻档案
2009年,湖南14个县试点新农保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我国农民将开始和城里人一样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从去年年底开始,我省14个市州分别选取一个财政情况较好的县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长沙县、株洲县、湘潭县、澧县、邵阳县等成为首批试点县。
2010年8月26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今年下半年我省将抓好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在去年14个试点县的基础上,今年再扩大10%的试点范围,10月1日启动实施。今年,我省20%的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享受到新农保这一惠民政策,按月领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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