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2, 2010

人民调解法草案规定国家保障所需经费

  中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 (记者侯艳 张华杰)人民调解法草案今天(23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的经费。

  草案一审稿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草案这次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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