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5, 2010

恋人分手引发购房出资矛盾 法庭上真情打开心结

  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彭玉冰 通讯员高志海 黄臻)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一起为未来生活拼搏奋斗,可以说是当今年轻人追求的梦想。然而,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他们可能从未考虑分手时房屋带来的麻烦。昨天,旧日恋人陈小姐和张先生便为此走上法庭。

  记者今天获悉,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两人终于打开心结,自愿达成和解,陈小姐撤回上诉,双方的协议也在法官的主持下得到履行。

  陈小姐、张先生相恋多年,2006年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准备结婚。后来陈小姐母亲得了癌症,两人把老人从老家接到北京治病。房屋交付后,陈小姐负责装修,其母亲住在新房看管装修进程。但是,张先生的父母认为,癌症会遗传,不同意张先生与陈小姐继续交往。陈小姐的父母则认为张先生家人不通情理,也反对两人的婚事。张先生和陈女士因此产生矛盾,2007年两人分手。

  2010年,陈小姐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张先生返还购房款、契税和装修款。张先生则辩称,房屋和装修都是他个人出资,与陈小姐无关。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张先生给付陈小姐部分装修款。

  陈小姐不服,以装修款均是自己出资、且有票据为证为由,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过程中,原被双方始终情绪激动,对装修款出资情况各执一词。案件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证据规则,再次核对卷内的票据,但张先生仍然坚持陈小姐只是辅助其进行装修,并未支付装修款。

  细心的庭审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陈述往事、提及过去的感情时,眼中均噙着泪水,不敢正视对方。张先生说到如何不顾父母反对、照顾陈小姐母亲在北京的起居生活时,更是落泪不止。而此时的陈小姐,早已泣不成声。见此,庭审法官稳定双方情绪后,耐心做起了双方思想工作,劝导两人“人生短暂,天南海北两人从相识到相知,这都是缘分。如今虽然分手,但如若让争执不休的纠纷抹杀两人曾经的美好回忆,不如各宽容对方,善待自己,各退一步,相互留存给对方一份美好的记忆,珍存好曾经拥有”。听着法官的话,原、被告两人不住点头,慢慢走出了纠葛的旋涡,最终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并履行和解协议,陈小姐撤回上诉。

  走出法庭,陈小姐等在法庭门口,再次向庭审法官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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