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江西将出台居民用电阶梯式价格办法

  江西省要取消常住人口中的农业、非农业户的性质划分,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外来人口中实行“居住证”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暂住人口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3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出台,对涉及民生的各个方面,对今年所要开展的改革工作作出规划。

  户籍

  江西省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江西省今年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取消常住人口中的农业、非农业户的性质划分,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外来人口中实行“居住证”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暂住人口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抓好南昌市和新余市“一元化”户口试点。

  节能

  将出台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价格办法

  今年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简化电价分类。鼓励节约能源资源,出台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价格办法。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扩大用电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科学、合理确定输配电价格。同时,推进水价改革,科学合理确定用水基数,逐步试行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医保

  开展低收入家庭一次性大病救助试点工作

  江西省将国有关、破、改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解决全省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职工、农垦企业职工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新增城市低保对象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并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展低收入家庭一次性大病救助试点工作。

  医改

  选择一个设区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医院愿意配、医生愿意开、病人愿意用”原则,在全省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萍乡、新余、鹰潭3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全省所有乡镇一般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和实施工作。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等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为城镇和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在继续做好江西省胸科医院、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芦溪县人民医院进行取消药品加成试点改革的基础上,选择一个设区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养老

  探索建立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

  今年将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保障和改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探索建立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联动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文化

  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

  江西省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特别是国有艺术表演院团转企改制工作要向面上推开,选择一个县级艺术表演院团开展转企改制试点工作;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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