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北科大抢银行学生被判10年 以抢劫罪判处

  新京报网即时报道 (记者林阿珍)去年7月,北京科技大学肄业生黎力,在校内一家中国银行劫持人质抢劫银行10万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黎力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9年7月12日,北京科技大学肄业学生黎力在校内的中国银行营业厅,先是以炸毁银行相威胁,然后持水果刀劫持了一对正在办理业务的情侣,从银行抢走十万元。事发之后,黎力被鉴定患有抑郁症、强迫症,还有口吃。

  庭上审判长说,黎力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黎力来自江西农村,家庭贫困,16岁考上北京科技大学。因为好几门功课没有及格,延期毕业之后,最后不得不肄业。

  今日庭上,黎力仍然口吃,黎力的律师以及他父亲表示,他口吃比之前还严重一些。

  黎力在庭上表示,他对犯罪行为非常悔恨。

  宣判之后,经过审判长询问,黎力表示不上诉。

  不过,黎力的辩护律师表示,对审判结果的定性的和量刑有异议。因最早检方是以绑架罪起诉,但是今天以抢劫罪来判处,所以量刑上可能稍重一些。他表示会跟家属商量之后来,再看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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