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1, 2010

伍皓起诉中青报和记者李鸿文

  □据新京报报道

  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微博上表示,《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在中青报发表的针对他微博言论的评论文章,歪曲了微博本义,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他将起诉李鸿文和中青报。李鸿文回应称,他将奉陪到底。

  微博拆迁言论受批评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拆迁引发的悲剧,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伍皓微博的原文是“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与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导致更多的鲜血与对抗。难道这是我们希望的吗?预防悲剧的发生才是我们的目的。 ”

  12月9日,《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反驳伍皓的观点。记者阅读李鸿文的文章发现,李鸿文并未提及伍皓的名字,而是提到“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

  伍皓自称起诉为普及法治精神

  12月9日,伍皓在微博上称要起诉《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准备分别索赔10万元。

  伍皓认为,李鸿文的文章断章取义、故意歪曲,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文章发表以后很多网友骂他,给他和家人生活带来困扰,这是决定起诉的重要原因。伍皓说,他的微博那段话说的是 “拆迁”并非李鸿文的文章中所说的“强拆”。伍皓认为李鸿文的文章误导了公众对他关于反强拆、要理性协商观点的认知,导致公众误认为他是暴力强迁的支持者。

  同时,伍皓在微博称,起诉不是为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昨日,伍皓的代理律师蒋天胜告诉记者,他于12月9日接下该案,他与伍皓商量后计划下周正式起诉 《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对于起诉的地点,蒋天胜称目前来看考虑在昆明起诉。

  李鸿文回应“欢迎来告”

  伍皓起诉中青报与李鸿文事件迅速在微博传播,双方也在微博平台上各自阐释自己的观点,据理力争。

  李鸿文的微博“我是李鸿文”首先公开该事件,伍皓的微博“伍皓同学”随后针对进展回应。李鸿文对媒体称,在中青报发表的的文章只有部分是他的主要观点,其余都是网友和伍皓在网上的对话。对于伍皓的起诉,李鸿文表示,他愿对整篇文章负全责,官司他会奉陪到底。昨日,记者联系《中国青年报》,中青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李鸿文在微博中说,“对中青的朋友有所惊扰,我心里还是不安的。好在中青的朋友对我表示鼓励,他们的态度和我一致:欢迎来告! ”

  伍皓:微博本身也有缺陷

  伍皓认为,微博改变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也让很多普通民众有了自己的话语权。但微博本身也有缺陷。

  伍皓称,微博本身也有自己的缺陷,容易产生片面化的印象。所以说可能更多的人如果不是你的关注者,他就只能看别人讲的只言片语,如果依靠只言片语形成对人和事的印象,这可能也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就像这次我和李鸿文打这个官司,可能也是要唤起大家对这个现象的一个关注。

  从“躲猫猫”事件中邀请“网友调查团”,到今年4月在大学演讲被网友扔了一身五毛纸币,伍皓一直是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甚至有人称他为“前卫的异类政府官员”,就在昨天,他还刚刚组织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把老百姓请上新闻发布席,让媒体采访。在这场由微博引发的论战中,有媒体分析:“伍皓本人有长达十几年的媒体从业经历,他不会不明白,追逐公众人物是记者的本能,而公众人物身上再爆发可能的公权事件,属于新闻效应的叠加。 ”这些特殊的身份让伍皓不得不面对更多的外界质疑,然而伍皓却表现出了一如既往的“高调”风格:他说,中国人看待事物的观念需要转变了。

  伍皓说:“其实民事诉讼在法治社会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我起诉他并不代表我就是正确,也不代表我能赢,但是现在好像谁一起诉就是一个多大的一个事,恰恰我打破了这个东西了。在一个法制社会,这都很正常,这些观念都是要转变的。 ”

  昨晚21:55,伍皓在微博中写道:“律师打电话给我,说全所律师对我起诉李鸿文一案进行了讨论,看来能胜诉的希望只有三成,问我还要不要继续。我说为什么不呢?中国有太多的法治观念需要普及,如,原告就一定得是正义一方?当被告就是耻辱?打官司就不光彩?谁起诉了别人谁就没雅量?这些制约着法制社会成熟。败诉了,也是示范:法律是每个公民共有的武器,公民应该学会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败诉也是一种主张。 ”这条微博之下跟了300多条评论。 (央广)

  李鸿文:他被歌功颂德惯了

  我这个文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第一,我没有偷换概念,也没有断章取义。第二,他还推出了几条妙论,高妙的妙。什么钉子户助推了高房价,还推出了什么印第安人的事情,什么美国今天的成就就没有吗?当年不是一样赶印第安人吗?那你把人民都当成印第安人吗?我写文章只能究其一点,而且你的逻辑在里面,我说的是你的逻辑。

  我可以这么讲吧,有些媒体对他有权利预期,所以媒体大多数对他是歌功颂德的,他也很乐意这些事情,只不过我第一次在媒体上,公开场合批评了他,他才导致这样恼羞成怒的。第二他起诉我更好笑了,他太不懂法律了,我的文章是发在媒体上,我投稿媒体可以不用的嘛,那是媒体责任,他这个人真是的,这个意义上我也赞成打官司,跟官员普法。

  这个问题是没有错的,法律边界是什么,涉及到恶意的、诽谤、侮辱的等等这些的,如果说一个正常言论表达,你都要遏制,你都要去起诉,那只能说受理的法院是有问题的,这就是司法倒退。

  你不是讲围观引发暴力事件吗?围观引发对抗吗?那你自己也在围观呐。网络上咱们使用围观这个词,是和平常的围观不一样的,网络上的围观包括帮助的含义在里面。 (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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