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告《壹周刊》案再开庭 陈致中未按法官要求出席

  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致中控告台湾《壹周刊》损害名誉案今天下午在高雄地方法院第2次开庭,陈致中仍未到庭,由委任律师罗鼎城出庭。

  陈致中因不满《壹周刊》报道其疑涉召妓,以损害名誉罪将《壹周刊》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和赔偿新台币200万元。高雄地方法院于8月31日首度开庭,当时陈致中缺席。法官洪能超要求陈致中于下次庭审时到庭,以厘清真相,否则庭讯无法进行。

  但今天下午第2次庭审开庭,陈致中仍未出庭。陈致中多次亲自和透过罗鼎城表示,因参选高雄市议员选举的拜会行程多,分身乏术;且所提告的是民事诉讼案件,依照规定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出庭。(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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