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广州拟建垃圾处理生态补偿 缓解处理设施选址难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张其明报道: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曾一度引发争议,广州市为此拟制订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以缓解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矛盾和困难。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对政协委员的相关答复中了解到。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邓向端向大会递交提案,为广州垃圾出路建言献策。邓向端说,广州是一个特大型城市,每天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不计其数,其中大部分作填埋处理,少部分用作焚烧发电。他建议,应在广州建大型生态公益林场,并在林场中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解决广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之需。“因为森林可以吸收和存储大量的二氧化碳,同时释放出大量的氧气”。

  邓向端提出,还可充分地合理地利用林场里的空闲地方,规划为生态墓地(只立墓碑,不建坟头,不得影响生态)。林场由垃圾焚烧发电厂、林场、墓园三方共同分担租地的费用。“凡生态林场范围内(包括林场、墓园、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所有住户及经营者,均要全部搬迁出去”。

  对此,市政府近日作出答复称,近期,广州规划、国土、水务、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共同编制了《广州市固体废物处理规划》。该规划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污泥处理等,待市政府审定后将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花都区已有规划中的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白云、萝岗、黄埔、南沙、番禺、从化、增城等地也已经规划了符合各区发展规划和垃圾处理需求的垃圾处理设施。

  答复还透露,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及环保监管标准的提升,对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期间,必须考虑通过绿化隔离带等符合当地规划发展的措施,加强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的保护。同时,按照受益地区补偿受损地区的原则,广州正在抓紧制订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以缓解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矛盾和困难。

  此外,答复赞同政协委员提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林场、墓园等设施统筹规划、共同分担用地费用、协调发展的思路。答复称,广州将在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时,将其纳入工作考虑范畴,并在恰当的时机征询林场、墓园等项目设施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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