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8, 2010

今年上半年全国醉驾致死人数下降近四成

  2010年8月6日央视《新闻1+1》播出《马路杀手,依然“彪悍”》,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劳春燕):

  观众朋友您好,欢迎收看《新闻1+1》。

  今天是8月6日,一个很普普通通的日子。不过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全社会都在声讨同一个现象,那就是酒后驾车。因为那段时间接连发生了好几起醉酒驾车撞死多人的惨剧。之后8月15日,公安部开始重拳出击整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一年过去了,效果到怎么样呢?我们的马路是否变得安全一些了呢?我们首先还是先来看一个短片。

  (播放短片)

  解说:

  煤矿安全、爆炸事故、水灾,因为生命被吞噬,我们需要对它们始终保持警觉,而实际上最大的杀手就潜伏在马路上。

  (新闻短片)

  字幕提示:

  2010年7月24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通报称,今年上半年全国的各类事故共死亡了33876人,同比减少了4174人,下降了11.0%。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分别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270人……

  解说:

  今年上半年,公路交通死亡人数达到27270人,也就是说,全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约有150人。这是一组黑色的数据。但是冷静地看这组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却整整下降了12个百分点。

  7月13日,公安部也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的事故情况。仅酒后驾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一项就同比下降了37.5%。12%、37.5%,面对生命,这是两个让我们高兴的数据。因为我们知道,这两个数据和一年来全国对交通环境的整治,特别是对酒驾的高压密切相关。

  字幕提示:

  2009年9月4日

  时间飞逝,转眼成都孙伟铭案已经过去了将近1年,但是面对宣判的这一幕,很多人至今记忆犹新。法庭上哭泣的孙伟铭酒后驾车,造成4人死亡,一人重伤。醉酒无证,一个有为青年,一个对驾驶缺乏最基本警觉的酒后放狂人,这就是孙伟铭,爱与恨曾经也搅动了整个社会的情绪。而各地连续出现的多起酒后恶性事故,更是引发了全国性的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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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15日

  刘钊(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

  必须坚持“零容忍”,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解说:

  去年的8月15日,连续的醉酒驾车造成多起严重事故之后,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之后又将专项行动延续到年底。其中“四个一律”在当时被媒体评为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展开立法调研,从法律层面,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

  (新闻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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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11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从今年3月1日起,酒后驾驶将和机动车交强险挂钩,联系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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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1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从今天开始全国将会统一实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办法。新规定当中,酒后驾车将会一次性地扣12分。

  解说:

  扣分、处罚、从严从重,查处数据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公布。处罚是不是过严,作用是不是有效,酒精含量的标准,酒后驾车究竟要不要立法,一时间酒驾成为当时人们谈及最多的词。尽管专项行动结束后又出台了一些措施。但是与最开始的热闹相比,如今社会还会有当初的那份热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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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22日

  河南郑州一名女子酒后驾车,碾伤6名农民工。

  2010年7月11日

  西安一位82岁的老大爷在自己的三轮车上贴上了标语:你酒驾,爷担忧。

  2010年8月1日零点 青岛

  一名司机被检出酒精达138.9,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

  解说:

  今天,2010年8月6日,再过一个星期,全国打击酒后驾驶的集中行动整满一年。而翻看各地新闻,入夏以来,酒驾似乎又有所抬头,值得我们警惕。一周后,公安部门对酒驾的全国治理还会不会继续延续高压的态势,酒驾还会反弹吗?面对上半年这个有喜有忧的数据,下半年怎么办?

  主持人:

  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专家是清华大学的李楯教授。欢迎您李教授。

  李楯(清华大学教授):

  你好。

  主持人:

  去年的这个时候可以说这一系列的醉酒驾车撞死人的事情,可以说搅动了全社会的情绪。大家都在声讨这些酒气熏天的“马路杀手”。现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刚刚我们的短片当中也给大家看了,这样的马路杀手还是存在。可以说这个酒后驾车的行为是杜而不绝,仍然是存在。但是我们如果仅仅是从死亡的人数上来看,似乎比去年同期要好一些。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是2.7万人,比同期下降了12%,这个数字应该说绝对数字依然是非常大。

  李楯:

  交通死亡的数字是下降了,但是我们并不清楚里面因为醉酒造成的交通死亡的数字的绝对数是什么状况,我们还不大清楚。

  主持人:

  对,大家都在想为什么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是不是跟今年这一年来公安部出重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有直接的关系?

  李楯:

  我想有一些关系,但不能说完全是这个。因为从我们的警察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因为我们在大城市这是一个系统,而在其它中小城市,我们单还有交通管理的行政机关。他们在维护交通秩序上,都下了很大的力量,既包括政府投入大量力量,下工夫来解决这个,也包括硬件设施。比如说像我们的管理秩序,我们的护栏,我们的高速路的隔离,这些都形成我们现在死亡人数下降。总的来说,政府抓这件事应该说还是有成效的。

  主持人:

  其实酒后驾车只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环节。

  李楯:

  一种原因。

  主持人:

  其中还包括乱闯红灯等等等等。

  李楯:

  乱闯红灯,疲劳驾驶,以及在有像视线不明的情况下,比如说在阴雨天、大雾出交通事故都会有。

  主持人:

  李教授,其实大伙儿都在问一个问题,就是咱们国家的汽车保有量,我查了一下数据是7500万辆,大概相当于美国的三分之一。但是我们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美国的两倍,为什么咱们国家的马路会那么不安全,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会那么高?而且前些年,我记得前些年的数据每年死在交通事故上的人数是将近10万人。这些年应该说已经好一些了,为什么这个死亡绝对数字还是那么让人吃惊?

  李楯:

  你再往前看,如果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还要高,高达13万人。就是说我们在逐年下降,说明政府在这方面投入的力量是有成效的。

  主持人:

  什么原因?

  李楯:

  至于和美国比,我觉得恐怕不好这么比。我觉得有这么几点:

  第一,美国不像我们有计划经济体制留给我们的城乡分制,所以我们经常会有农用车进城,农村人进城开车。道路也熟,交通秩序也不熟,也不熟悉城市情况,这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原因。

  第二,美国相对我们来说,它是更有规则的。比如说像我的一个朋友去美国教书,他在美国开车,回来之后在中国也开车,他跟我说了这么一种情况。他说在美国开车,你必须规规矩矩跟在人家后头走。如果在中国,在北京开车,你要不会抢行的话,你似乎就没法走了。

  我觉得这种状况这些年通过我们的交通治理有所改变。就是说大家要习惯要守规矩,一个人不守规矩,别人守规矩还好办。如果多数人不守规矩,少数人守规矩,这个秩序永远也搞不好。

  主持人:

  我看有些朋友也在说,在美国开惯了车,到了中国反而不会开车了。因为美国管得比较严,中国的交通法规是不是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

  李楯:

  我觉得严看严在什么地方。我们看美国的一些规定是相当严的,包括它的犯罪标准就比我们低。但是不是越严越好,我觉得这是另一回事。一会儿我们会谈的。

  另外一点就是,我们不要忘了我们的车的质量也不如美国。我们有些不守规矩的报废车也在跑,我们有私自改装的车也在跑。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人与人的相互尊重。如果在一个有规矩的社会中大家养成习惯,相互尊重,相互礼让,交通事故也会少一些。所以我说,概括以上几点,中国治理要更难一些。

  主持人:

  一年过去了,打击酒后驾车的成绩可以说大伙儿是有目共睹,但是怎么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来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呢?目前的整治态势又怎么样了呢?《新闻1+1》稍候继续。

  (播放短片)

  解说:

  从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到打击酒驾成为公安部门的工作常态。一年的时间高压似乎从未中断。

  (新闻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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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0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针对世界杯比赛期间,球迷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发生率呈上升的趋势,今天开始全国将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了。

  (电话采访)

  李哲(公安部交通局秩序处副处长):

  各地酒吧街、餐饮、娱乐场所,总之就是球迷集中观赛的场所及周边的区域,在这些地方交警都会密集地设立这些执勤卡点,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

  (新闻短片)

  字幕提示:

  2010年7月11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世界杯接近尾声了,昨天深夜,宁波、银川等地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行动,在酒吧比较密集的地方通宵严查酒后驾驶。

  交警:

  把车门锁了。

  章先生(司机):

  我没喝多少,就三四瓶吧。

  (新闻短片)

  新闻主持人:

  世界杯结束了,但和世界杯一起开始的全国夜查酒驾行动却一直未停。此次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0月份。世界杯期间,公安部门查处酒驾的力度不断加强。

  解说:

  统一行动,通宵严查。根据公安部的统计,世界杯一个月的时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3580起,其中查处醉酒驾驶4521起,暂扣驾驶证29684本,行政拘留4112人。其中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367起,造成157人死亡,428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8.7%、42.0%和42.3%。这样的数据背后所动用的警力、社会资源可想而知。

  (新闻短片)

  字幕提示:

  2010年7月13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重拳整治酒后驾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统一行动还将继续开展。

  解说:

  去年8月份,公安部副部长刘经国就曾表示“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搞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事实也的确如此。媒体报到截至今年6月30日,在一年的时间里,南京市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4858起,541人因醉酒驾驶被拘留,其中72名为公务员。

  据了解,南京公务员酒后驾驶的一律将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更大范围的整治延伸向更广的人群。在昆明,去年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更是在全国首开公职人员劝酒挨罚先河。根据规定明确,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在公务接待中强行劝酒和逼酒者,将被问责。但是,面对执法者的严厉,一些被酒精麻醉的司机的态度还是发人深省。

  (新闻短片)

  字幕提示:

  山东卫视新闻

  新闻主持人:

  开车,还接连出手打伤了3名交警,4日晚上,德州交警在查酒驾时,就与这位牛人碰上了。

  酒驾司机:

  我本来就没有喝酒,你们是不是东西啊,你算什么东西啊。俺没喝醉,你说我喝醉了。

  解说:

  车主不能醉驾,还动手打人,这事情还没完,打人之后,这位车主一屁股坐在警车先,耍起酒疯。

  德州交警:

  照着咱们交警上去就是一拳,把眼镜打掉了,右眼角打出一个包来。

  (新闻短片)

  字幕提示:

  2010年6月9日新闻

  新闻主持人:

  昨天凌晨,北京的一名交警被酒后驾驶的司机撞伤,在10个小时之内接受两次颅脑手术,目前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交警:

  直接撞上咱们警示牌,撞到警示牌以后,加速把民警撞倒了。

  杨志朋(肇事司机):

  喝酒了。

  记者:

  喝了多少酒?

  杨志朋:

  喝了两瓶多啤酒。

  解说:

  这样的司机依然在提醒我们处理酒驾绝非易事,而不断的高压对于执法者同样是一个考验。实际上,关于长效机制,尤其是法律跟进的呼吁,一年来不绝于耳。

  张柱庭(交通法学专家):

  一是起刑点偏高,就必须是你酒驾出了事故才定罪,不出事故不定罪你就是醉酒驾车,最多还是行政处罚。所以门槛太高,公安部提的是希望假一个罪,叫危险驾驶罪。那么也有一些社会人士提的是干脆增加一个酒驾罪。这些是提出在刑法层面来解决的。

  解说:

  如今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和眼下持续的整治酒驾行动相比,似乎渐渐区域平静。但是面对酒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的思考却不能停,整治酒驾,重拳之后能不能有组合拳?

  主持人:

  咱们的交警夜查酒后驾车行为查得非常辛苦,但是为什么这个酒后驾车行为还是杜而不绝呢?很多评论都认为酒驾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对酒驾的惩罚力度太轻了,所以那些“马路杀手”才会胆大妄为,才会那么“彪悍”。我们也知道刑法现在正好是在修订当中,会不会有相应的修改呢?我们还是再来听一下专家的说法。

  (电话采访)

  刘明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现在刑法理论界也有不少学者呼吁要增设一个危险驾驶罪,就是把这种醉酒驾车规定为一个独体立的罪名,规定比较重的法定刑。那确实是对防范这类犯罪的发生是有积极的作用的。

  记者:

  那为什么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看到相应的这种刑法出台呢?

  刘明祥:

  比如说在刑事法律当中,要补充增设某一种犯罪,都要事先调查研究论证,要做这方面的工作。那这个法律的规定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这是可以理解的。

  记者:

  本次宪法的修改是不是会涉及到相关的内容呢?

  刘明祥:

  这个刑法修正案(八)是不是增加了这么一条规定?因为我没有看到这个东西,我就不清楚。我觉得第一个危险驾驶罪只要是醉了酒开车就定罪判刑,这个可能并不十分合适。因为如果是说把所有醉酒驾车的都把它当犯罪来处罚,混入我们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不协调。我们要求行为达到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的程度,才规定为犯罪,醉酒驾车如果他没有出事,没有肇事,没有出现事故后果,你都把他当分最来处罚,就与我们刑法关于规定犯罪的原则有点背离。实践当中执行也往往会有困难。醉酒驾车没有造成事故后果的,我们把他按行政违法来处罚,这个就足够了。我们甚至在有关交通法规当中,可以把行政处罚的力度加大一点,我相信对防范醉酒驾驶的发生,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还是会产生效果的。

  主持人:

  对于酒后驾车行为,我看很多网友都在议论,说扬汤止沸没有用,关键要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要法律上加大这个惩罚的力度,但是我发现专家之间还是有一些的分歧,就是要不要写进刑法。

  李楯:

  我们法律要严,并不等于惩罚就要严,尤其不等于刑事惩罚就要严,不是什么都可以用犯罪来处罚的。实际上我们要以人为本的时候,恰恰要考虑要尊重人的生命,包括醉驾的人。所以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倒过来想,比如我们设置一个人驾车发现他饮酒驾车就吊销驾照,三年之内才许再考,三年之后考了如果再次发现,终身禁驾。那么是不是我们好像前面对他限制重一点,也避免他去犯重刑,被面临死刑的危险。

  而另一方面,如果从技术设置上,我们先面讲的是制度设置,如果从技术设置上,我们现在很容易做到安一个设施,就可以司机喝了酒打不着火。

  当然,还有第三点,就是人的问题,我们说尊重人的生命,如果我们真正尊重人的生命,我就不会喝了酒再去开车。

  主持人:

  这是一个社会意识的问题。

  李楯: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主持人:

  您刚刚第一点说到,其实我们要杜绝醉酒驾车,要从杜绝酒后驾车开始。当然,我们也知道其实去年有一个例子,很好的例子,就是南京有一位司机连撞了9个人。后来我们大家发现,其实他在过去的三年里就已经违反交通法规70多次,而且已经有过酒后驾车的记录了。就是说他在酒后驾车的时候没有得到及时的严惩。

  李楯:

  就是我们为什么非要最后给一个人想方设法地去判死刑,而不在最初这个人有危险行为的时候就给予制裁呢?

  主持人:

  好,那么你觉得在现在酒后驾车的惩罚力度够不够?

  李楯:

  我觉得不是惩罚力度够不够,而是从哪方面来惩罚,或者说从哪方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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