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济南市政府同意,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2%的万余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其他企业的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新的缴费比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工作将于近期安排部署。(刘爽王东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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