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电动车逆行、带人等将被罚款5元至50元
交警每个周末都会在各大广场进行巡回宣传 本报记者 潘力 摄
“这些案例对我震动太大了,我骑车不再求快了。”从昨日起,昆明市开始对涉及非机动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逆行、带人等行为将被处5元至50元的罚款。同时,昆明市交警支队还将在每个周末在各大广场进行巡回宣传。
昨日9时40分,昆明交警支队道路安全宣传展板刚在东风广场上放好,便吸引了正在广场健身的市民驻足观看,10个由电动自行车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展板引起了围观市民的共鸣,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自己有没有这些违法行为。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案例对他的震动太大了,“我今后骑车不再求快,只求一个安全。”
据了解,昆明市已办理注册登记、纳入管理的电动自行车超过41万辆,而尚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保守估计也有数十万辆,如此庞大的电动车队伍已经占据了昆明城市交通的主要位置。由于电动自行车占用道路面积大、车速快、制动稳定性差,且部分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因此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全俊鹏介绍,从即日起,交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带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等危及安全、扰乱秩序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
全俊鹏称,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支队还将对酒后驾驶、19种严重违法行为、拼装改装机动车、渣土车不按规定行使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整个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本报记者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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