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刘奕湛)为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教育部24日公布一批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据了解,试点地区和学校将从3方面开展工作,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成为探索高校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机制的试点学校。
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甘肃省将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
同时,教育部还公布了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的实施方案,浙江省将于2015年出台浙江省普通高校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基本办法,建立与生均经费标准相适应的高校成本分担机制,为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湖南省探索建立全省性分类、分地区的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并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投入,进行特色发展;通过3年至5年的时间,建立起有效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高中教育的高水平普及,促进高中培养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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