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南京规定拆迁必须“六到位” 否则禁拆一片瓦

  中广网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徐成忠 江苏台朱荣康)南京市委、市政府今天出台“关于着力解决民生工作中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拆迁必须做到补偿、安置、公示等“六到位”,否则不允许拆一片瓦。

  目前,南京基层在拆迁中政策执行不统一,存在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强拆现象,致使一些群众对拆迁抱有抵触情绪。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依据科学决策的原则,制定了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从现在开始,南京所有的拆迁必须在程序、行为、补偿、安置、公示、维稳等6个方面全部到位。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德生介绍说:“六到位”原则就是要杜绝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从今以后,南京所有的征地拆迁管理权限不得违规、变相下放,拆迁期限内不允许断水、断电、断气,补偿款不发给被拆迁户也不允许拆迁,拆迁现场不设立公示栏也不允许拆迁。因拆迁引起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这类拆迁也必须立即停止。违反拆迁“六到位”中的任何一条,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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