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2, 2010

红头文件拉票 比选秀还娱乐

  佘宗明

  湖南省工商部门有人近日透露:省工商局局长获得的“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特别贡献奖”,系工商系统用红头文件强制要求干部们投票得来的。(9月22日《新京报》)

  这事听起来,的确娱乐性十足。本是“绩效考量为主”的荣誉评选,却变成了一场超女般的票选式选秀,能否获选“杰出人物”,比的不是实际能力与作为而是人脉资源。比赛要人气,是因为人气是个人亲和力的体现。但前提是,“人气”要基于公平评比的规则,而非凭权力“揠苗助长”。工商局局长抱得大奖归,若是因工作突出,且赢得民心,符合公平竞争规则,也未尝不可。

  可事实上,工商局长被评上“特别贡献奖”,离不开下属们的“特别贡献”。通知层层下发,甚至付之红头文件,无疑为局长得奖打下“坚实基础”。在集体荣誉感的召唤下,许多干部或处在无意识中,或迫于强制,不得不给领导捧场加油。正是借着汇水成海的点滴支持,局长才能取得不小优势,将奖杯纳入怀中。

  工商局发动组织内的干部投票,手段有失偏颇:一是打着虚妄的集体利益旗号,局长入选是全湖南工商人的荣誉,在一荣俱荣的利益感化下,投不投票直接跟爱不爱组织等同起来。在忠心还是背叛面前,职员们只能顺着大流走;二是上级命令的强制性,使得下级干部们的投票权利遭绑架。

  无论是公权谋私嫌疑,还是对权利的绑架,都让为局长拉票的全局总动员失去了道义上的合理性。局长私誉再怎么重要,也不能跟公务画等号。费煞力气地给领导拉选票,只会是滥用公权,本末倒置。即便为局长拉票之类的活动是越俎代庖之举,某些官员仍乐此不疲,尽管非本职所需,但这些善于迎合者,总会不遗余力替领导解忧。“利为民所谋”的权力伦理,在直接性的利益关联里,被置换成“权为领导所用”。官职升迁、地位提高的潜在诉求,如同利益增值的代码,驱动着权力欺下媚上、曲意奉承,只知道想领导之所想,忘了民本位。

  超女拉票,其中漫溢着商业味和浮躁气,而为局长拉票,则反映出可憎的媚权味和灰色幽默。当官员们千方百计做上级的幕后支持团队,给其献花、喝彩,当公权被用来铺陈领导的荣耀,不得不说,这比任何选秀节目都要“娱乐”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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