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9, 2010

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贪污受贿 一审被判十年

  8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理州原副州长黄永华贪污受贿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黄永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受贿200余万元

  2003年10月至2009年5月期间,黄永华先后担任大理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大理州副州长。“大权在握”的黄永华受到了一些人的“青睐”。

  2006年,在大理市太阳苑小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黄永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定大理市惠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开发商,并在该项目土地的使用上“积极”斡旋,使该公司顺利拿下太阳苑小区项目的开发权。为了感谢黄永华的“帮忙”,大理市惠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体光送了100万元现金给黄永华。2007年10月,黄永华和赵体光等人一起前往俄罗斯考察,途经香港时,赵体光购买了一只价值3.5万余元的欧米茄男式手表送给黄永华,以酬谢其在太阳苑小区开发过程中对自己的“照顾”。

  2008年,时值大理州召开“双博会”,对于广告商来说,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而此时分管旅游工作的黄永华自然成了许多广告商想方设法接近的对象。大理忆基广告有限公司的叶晓玲找到黄永华,经过“沟通”,黄永华指定将“双博会”开幕式、展厅布展的广告工程交由大理忆基广告有限公司。同一年,黄永华又利用自己分管烟草的便利,向大理州的多个县政府的相关领导“打招呼”,要求将烟草广告牌业务交由叶晓玲的公司承制。为表示感谢,叶晓玲分3次将50万元送给了黄永华。

  和黄永华“积极沟通”的还有昆明宅贝广告有限公司。2007年11月,大理州赴香港举行经贸旅游推介活动,经中间人张臻介绍,黄永华与昆明宅贝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天下大理》一书的制作合同,合同标的55万元。事后,黄永华“笑纳”张臻送来的9万元。

  2009年3月的一天,黄永华的办公室来了一位“朋友”,他是来给黄永华送钱的,而且一送就是10万元。几个月之后的一天,这位朋友再次给黄永华送来了10万元。来人是中华滇萃博览文化丛书编委会主编瞿文藻。2008年,黄永华利用其职务便利,安排大理州旅游局从大理州宣传促销费中支付25万余元用于购买中华滇萃博览文化丛书编委会主编的一本图书,共9000册。同年11月黄永华又从“副州长应急经费”中列支30万元给瞿文藻购买8000册其主编的图书。

  此外,2003年10月至2009年2月,黄永华多次个人决定将大理州外宣光盘制作业务交由李馨、王彬夫妇开办的四川大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成都武侯区高地设计工作室设计制作,之后分6次收受李馨所送的44万元。

  私人消费公款埋单

  在担任大理州副州长等职务期间,黄永华的私欲不断膨胀。2007年8月,黄永华到青海参加培训的过程中,购买了3.63万元的虫草供个人食用,并在大理州外事办公室接待处的公款中予以报销。

  2008年9月,黄永华与大理州外事处处长、接待办主任和文平出差到香港,和文平为感谢领导平日里对自己的“关照”,便购买了一只4万余元的真利时男款手表送给黄永华。同年10月,黄永华带队出访印度尼西亚,和文平在经手办理组团事宜时,从组团费中套取公款6万元。后和文平向黄永华汇报了套取公款的情况,并经黄永华同意,将在香港买表的4万余元在套取的公款中予以冲销。

  记者 吴怡(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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